按照《关于在全市机关干部中开展新一轮“下基层”活动的通知》要求,局党委将党员干部下基层活动作为一项经常性、常态化的重点工作进行安排,围绕中心工作问政于民,围绕法律服务问需于民,围绕难点焦点问计于民,围绕开展活动问效于民,做好协调服务,掌握活动动态,营造浓厚氛围。围绕“四结合”助推下基层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将下基层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把“问需于基层、问计于基层、问策于基层、问效于基层”,帮助基层解决实际问题,作为推进局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工作的有效载体,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带着具体问题学,针对具体问题改,把下基层解决问题贯穿于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全过程。
二是将下基层活动与“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相结合。以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作为有效手段,以解决问题和发挥作用为基本目标,组织机关党员赴联系点开展讲党课、送政策、学基层解决矛盾的方法等等,切实让每名党员在活动中强化党员意识,增强党性观念以及组织归属感。
三是将下基层活动与业务工作相结合。找准下基层活动和业务工作的结合点,组织党员在重点工作、重点项目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围绕中心工作要求和基层群众需求,因地制宜开展法律讲堂、法律援助、构建村居法治长廊等便民活动,针对校园欺凌现象,在贺兰县潘昶小学为孩子们举办了一场生动的“法在心中”讲堂,积极创造条件把党的惠民利民政策落到实处。
四是将下基层活动与“党建月”活动相结合。通过走访入户,与基层群众“交朋友”,了解群众的所需、所想、所盼,为贺兰县洪广镇新荣村、永宁县李俊社区、灵武市东塔镇新园村、金凤区新苑社区下基层联系点的40名困难党员开展“送温暖”活动,为他们送去米、面、油等价值12700元的慰问品,推进下基层工作互促共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