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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司法局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2018年11月重点任务告知单

来源:政治处 时间:2018-11-08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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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律师行业党委、局机关各支部、公证处各支部、仲裁办党支部:

为了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深入推进局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建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2018年11银川市司法局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告知如下,请抓好落实。

一、局机关各支部、仲裁办党支部党建工作重点任务:

1、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银川市第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熟记《应知应会》党员手册学习内容

2、11月份,围绕加强政治建设 严明政治纪律为支部主题党日,深入学习贯彻银川市第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3、按照《银川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自查自评的通知》要求,请银川仲裁办党支部和局老干部支部召开支部专题会议,做好星级评定前自查工作,于11月12日前上报银川市司法局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自查自评表。局党委评星定级考核组11月底进行验收。

4、做好11月份党费收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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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度银川市司法局党委所属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预通知》,请局机关党支部、仲裁办党支部书记提前撰写述职报告(篇幅不超过3000字,其中问题和整改部分不少于总篇幅的1/3),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述职报告须经支部书记审签后,于11月15日前(纸质和电子材料)报局政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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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银川市律师行业党委、公证处各支部党建工作重点任务:

1、市律师行业党委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银川市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办法》和《银川市律师行业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的实施办法》,按照“分类指导、整体推进、示范带动、规范提高”的要求,不断拓展党建工作思路、创新党建活动载体,培育一批硬件完善、软件规范、特色鲜明、实效显著、具有带动作用的示范基层党组织,形成示范引领、以点带面、千帆竞发、晋位升级的生动局面,为银川市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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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月19日前,银川市律师行业党委、公证处各支部上报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律师(公证员)工作的全面领导,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和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应当加强党的建设以及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做好工作提供场地、人员和经费支持等”相关内容写入章程的情况报告。

3、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银川市第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熟记《应知应会》党员手册学习内容

4、11月份,围绕加强政治建设,严明政治纪律为支部主题党日,深入学习贯彻银川市第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把党建设得更加坚强有力。

5、严格审核把关律所党组织成立、换届选举及2018年发展党员等工作。做好11月份党费收缴工作。

6、按照《银川市司法局党委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星级评定自查自评的通知》要求,银川市律师行业党委尽快制定所属律所党支部星级评定实施方案,逐级上报自查自评相关材料,公证处各支部召开支部专题会议,做好星级评定前自查工作,于11月16日前上报银川市司法局基层党组织评星定级自查自评表。局党委评星定级考核组月底进行验收。

7、按照《关于做好2018年度银川市司法局党委所属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预通知》,请银川市律师行业党委、公证处各支部书记提前撰写述职报告(篇幅不超过3000字,其中问题和整改部分不少于总篇幅的1/3),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述职报告须经党组织书记审签后,于11月15日前(纸质和电子材料)报局政治处。

8、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和管理使用的指导意见》,继续推进银川市律师行业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建设相关工作。

 

 

中共银川市司法局委员会

2018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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