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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银川市司法局委员会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的通知

来源:政治部 时间:2019-08-19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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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律师行业党委,局机关党支部、仲裁办党支部、公证处各支部: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的通知》要求,为着力解决目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存在政治站位不够高,理解认识不够深刻,宣传发动缺乏广泛性和实效性等问题,激发局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群众参与、支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持续深入开展,现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19年8月至11月集中组织开展,之后持续开展。

二、主要内容

(一)政治站位再提高。局党委所属各级党组织通过开展“三会一课”,组织广大党员要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中央和区市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准确把握专项斗争总体思路、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是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关键之举,务必把这个基础夯实筑牢”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夯实筑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基础。

(二)主题党日再丰富。9月份,围绕扫黑除恶进行时 平安和谐在身边”为主题,集中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通过赴农村、社区、学校等地开展志愿法律服务、公益法律服务咨询,组织党员赴银川公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主题教育馆,现场感受银川公安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人民战争,保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坚定信念和坚强决心。

(三)专题党课再深入。结合干部下基层活动,按照银川市司法局机关干部“下基层”活动联系点分组安排表”要求,各组负责人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扫黑除恶”为主题为党员干部群众讲一次党课,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宣传党的理论,讲解党的方针政策,鼓励党员干部群众打消思想顾虑,积极支持和参与专项斗争。

(四)以案释法再学习。局党委所属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以案释法警示教育学习会”,组织党员、群众观看兴庆区3·15涉黑案、灵武市马海龙等31人涉黑案以及其他典型案例,并联系党员、群众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剖析,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讨论,签订承诺书,坚决与黑恶势力划清界限,坚定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信心和决心。

三、工作要求

(一)主动担当作为。局党委所属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提前谋划、制定措施,坚持以上率下抓早抓小抓实,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紧密结合,党建工作和党组织活动要主动精准融进专项斗争。

(二)抓实重点任务。要将开展扫黑除恶“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作为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组织宣传凝聚服务群众的有效手段,切实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真正达到落实工作有行动、党员群众受触动的效果。

(三)加强总结宣传。局党委各级党组织要认真总结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好经验好做法,采取印制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拍摄电教片、编写专题简报等多种形式,及时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营造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并于10月31日前将总结报送局政治部。

 

 

                               中共银川市司法局委员会

                                                  2019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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