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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司法局关于开展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的通知

来源:政治部 时间:2020-09-09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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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办、局机关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精神,结合《市直机关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实施方案》要求,为更好推动模范学习机关建设,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广大青年首要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学人员及线上、线下学习

参学人员:局机关和仲裁办,年龄在40岁以下的正式在编干部,分别组建青年理论学习微信群(附件1)。

线上学习:每月第一周和最后一周的星期二上午9:00-9:30作为青年理论学习组微信群“半小时课堂”,由局政治部同志牵头负责,提前将学习资料发布上传至微信群,供大家提前掌握学习要点,利用半个小时时间集中开展线上学习交流活动(附件2)。

线下学习:依托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和局机关“1+3”集中读书学习研讨班,于每月底组织机关党员和干部开展集中学习。

二、学习内容和形式

学习内容: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党的十九大报告、《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等为基本学习内容,深入学习贯彻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和银川市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等学习内容,不断提高市直机关广大青年综合素质能力特别是履职能力的其他业务知识的学习。

学习形式:全面学,开展局机关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是推动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的基础,从学习覆盖上要发挥坚守初心、勇担使命、知行合一的作用,做到全员参学,不漏一人;从学习内容上保证规定内容必须通学,自选内容必须丰富,实践内容必须务实;从学习质量上保证学习内容入脑入心,能够指导实践,助力发展。讨论学,9月-10月分别“强国一代的使命与担当”“新时代青年说”等为主题,通过线上“半小时课堂”、线下“1+3”集中读书班等形式,开展话题讨论、撰写心得等,引导广大青年结合实际和所思所想,明确自己成长奋斗的目标和方向,坚定“听党话、跟党走”的决心和信心。研究学,请局机关党支部、仲裁办党支部,以“走进青年、转变作风、改进工作”为课题,撰写调研报告(11月底前完成),坚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特别是围绕新时代青年思想行为特点、岗位建功立业、如何树立成长自信等青年关心的热点,组织开展研讨座谈、调研报告交流、理论文章评选、主题征文演讲等研究活动。宣讲学,9月底,邀请局机关派驻灵武市泾灵北村第一书记孙平山同志,围绕“派驻书记为泾灵北村开展脱贫工作”进行宣讲交流,向局机关青年干部分享开展脱贫攻坚的经验和作法。实践学,深化“大走访”活动,推进“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践行公益等社会实践活动,依托局机关“三员管理”,指导党员干部担任律所党建工作指导员,助力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让青年干部在实践锻炼中接受教育、磨炼意志、展现风采。创新学,“三亮三比三提升”专项活动为抓手,发挥“1+3”集中读书学习研讨班优势,把学理论、强思想与学业务、会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影响和带动更多青年积极投身司法行政事业新征程。

三、相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是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当前和今后青年工作必须严格落实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是对各支部组织力、凝聚力、战斗力的一次检验,更是模范机关创建的有效载体和抓手。支部书记要率先垂范,亲自谋划,靠前指导,扎实推进。

2.广泛发动,形成声势。要通过党委会、支部会、书记讲党课、调研督导、动员部署等多种形式,广泛进行发动,认真研究部署,认真提炼工作成效,积极向市直机关工委、局党委和报刊媒体报送信息报道,全方位宣传,形成声势,扩大影响,在机关广大青年中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

3.真学深做,确保实效。为保障活动开展深入扎实,取得成效,此项工作将纳入年终考核和评先评优量化指标。局党委将通过电话访谈、随机抽查、督导调研等多种形式进行督导检查,对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中涌现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及时上报市直机关工委,将集中评选表彰一批市直机关“青年学习标兵”。

    

 

                                                  银川市司法局

                                                  2020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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