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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僵局 寻求普法新突破

来源:金凤区司法局 时间:2015-05-06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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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宣传教育推进上,“一家忙”、搞合力不够,这既是普法工作中普遍存在的薄弱环节,也是北京中路司法所今后工作改进和创新的着力点。北京中路司法所辖区是金凤区唯一不涉农的街道,辖区内共有银川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国电信宁夏分公司、自治区国土资源局、神化宁煤集团总部等单位,充分利用好这些资源,司法所在普法过程中不断探索,实现了普法“四个突破” 

一是在人力资源上实现新突破。重点培育和建设以普法骨干、普法联络员和普法志愿者这支队伍。普遍建立健全街道普法“三员”骨干队伍(宣讲员、辅导员、报告员),并分期分批进行集中轮训。整合街道律师、公证员、法律服务工作者,高等院校法律专业学生和司法战线资深的离退休干部为主体的法制宣传人力资源,建立一支统一规范的普法志愿者队伍,经常活跃在社区之间。辖区各单位,各企业,社区,都设定一名普法联络网格员,定期汇报工作,反馈信息,真正做到普法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在设施资源上实现新突破。设施资源是开展法制宣传的必要条件,街道舍得投入精力、物力和财力,增加一些法制宣传必要的外部设施和内部设施。以人口密集地、休闲场所、公园、车站、商场和主要街道等制作了固定永久性法制宣传设施,营造外部法制宣传氛围。在此基础上,加大了内部设施建设力度,具体实现 “五化”,即:办公场所实现专室化,工作运行实现图示化,宣传器材设备实现现代化普法档案实现规范化。 

三是在平台资源上实现新突破。辖区内单位、企业较多具有街道特色的法制宣传教育平台,在完善中抓提高,在提高中求创新,在创新中搞突破。单位企业文化的宣传与普法宣传结合,打破以往单一普法宣传模式,形成“捆绑式”普法宣传模式继续推进“法律十进”活动,向面上拓展,向基层延伸,普法宣传覆盖面,把法律知识传送到千家万户。 

四是在经费资源上实现新突破。采取街道拨付一点,社会筹集一点,企事业单位冠名赞助一点,法律服务创收一点等措施提供保障保证街道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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