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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银川市法制办 时间:2017-03-13 1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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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全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工作要求,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等八个方面,全面深入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优质的法治保障。2016年,我市获得 “中国法治政府奖”提名奖。在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五市排名第一。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一)开展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行政职权事项全面落实到位。一是取消了132项行政职权事项,112项行政职权事项下放县、区管理。通过对行政职权“做减法”,进一步放开了市场准入,降低了就业创业门槛,释放了改革红利,也方便了企业和群众办事。二是开展了“红顶中介”专项整治活动,重点解决中介服务事项环节多、耗时长、收费乱、垄断性强等问题,制定了清单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布,规范和引导中介服务。

  (二)简化行政审批手续,行政效能明显提高。一是坚持“简”字当头,先后组织开展了“七轮”审批“瘦身”,共减少申请资料1124个,减少办理时限404个工作日,减少审批环节116个,放宽审批条件14个。二是进一步完善“同城通办”机制。在市辖三区范围内,申请人可就近自主选择任意办理市场准入审批注册登记地点,进一步激发了中小企业干事创业的热情。三是提速平台建设,用好“互联网+”。依托 “互联网+政务服务”,建立“网上办事大厅”,研发了“移动审批APP”, 227项具体审批业务可掌上办理,实现了实体政务大厅和网上办事大厅、线上与线下、网上到掌上的全方位一体化服务。四是探索试行“视频勘验”新模式。对现场勘验必要性、重要性不高的审批办件,试行以“视频勘验替代现场勘验”模式,有效地提升了服务水平,减轻了工作量,做到了行政成本和办件时限双降低。五是扩大数据共享,击破“信息孤岛”。积极与自治区相关厅局进行沟通对接,形成《银川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与自治区专网系统对接方案》,努力破解“信息孤岛”。启用“智慧银川”大数据中心,筹建大数据局,出台全国首部智慧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银川市智慧城市建设促进条例》。这一系列举措有效推动了数据信息互联互通、充分共享的步伐,对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升政府效能,最大程度地便民利民,起到了重要作用。

  (三)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平台建立,投资项目审批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健全。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成,实施在线检测并向社会公开,在线监测率达到100%,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率达到100%。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严格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同时,建立了银川市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审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重点针对市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建设类项目进行协商,及时协调项目审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形成了紧密衔接、无缝对接、快审联办的新模式。2016年,共批复各类项目387个,其中政府投资项目353个,社会投资项目34个,涉及总投资489.1亿元。

  (四)相对集中许可权工作稳步推进。2014年我市组建成立行政审批服务局,实现了“一枚印章管审批”、“审管分离”“阳光审批”。2015年,将由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的部分审批职责整体划转至行政审批服务局,实现了商事审批事项统一。2016年,按照“能进则进,应进必进”的原则,又将7个部门的10项行政审批事项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初步解决了市级部门“审批职能分散、重审批轻监管、既审批又监管、以审批代监管”等问题。

  (五)建立权责清单,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一是成立了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其他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相关实施方案,明确了权责清单工作的总体要求、实施范围、工作任务、工作步骤及要求等内容,召开了银川市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工作会议,对全市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作了全面部署。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编印了《政府部门权力清单编制指南》《政府部门责任清单编制指南》。组织市编办、法制办和市政府法律顾问单位,按照“三报三审三反馈”的工作机制,对权责清单进行了法律审核,并通过报纸、政府网站对外征求意见,确保各部门(单位)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权责清晰、依据准确、不遗不漏、合法合规。银川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按要求全面建立并向社会公布。二是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市级行政职权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组织市级38个政府部门(单位)全面梳理本部门权力清单,提出新增、取消、下放、合并、暂停实施等调整意见,组织编办、法制办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动态调整,市级政府部门保留行政职权事项2926项,其中:行政审批103项、行政处罚2210项、行政强制128项、行政征收16项、行政给付12项、行政检查143项、行政确认39项、行政奖励55项、行政裁决2项、其他类别218项。通过动态调整,对市本级政府部门权力清单进行优化,实现市本级行政职权“再精简”。三是开展了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编制工作。按照“谁行使、谁编制”原则,全面启动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编制工作,并通过媒体、部门网站和事项办公区域向社会公布,确保职权运行流程标准化、环节透明化、信息公开化。

  (六)行政审批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强化。一是制定下发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方案》,组织各部门根据权力清单中的行政审批等10类行政职权事项,逐条逐项制定监管清单,并于2016年12月初向社会公布。二是以“网格监管+双随机”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将全市分为145个监管片区,实行层级责任管理,以“双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补齐网格监管短板。建立14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以来,抽查各类企业878户,710户正常经营,116户经营户存在问题,根据随机情况调整了监管频次,实现了差别监管。

  (七)率先在全国省会城市中实行“审改备”改革。分批次对9大类103项审批事项实行“审批改备案”,实行“双告知”、“双承诺”制度,发现企业有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由监管部门予以纠正或处罚。2016年,共办理“审改备”办件6000余件。审批改备案改革,推进了“重审批、轻监管”向“宽准入、严监管”转变,激发了市场活力。

  (八)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推行“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我市在“三证合一”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和统计登记证,6月1日在全区范围内率先推行了企业注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进一步降低了企业创业准入的制度性成本。2016年,全市注册登记企业13214户,注册资本968.43亿元,分别比2015年同期增长14.8%、0.77%;新增个体工商户26294户,同比增长19.58%。

  (九)改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制度有效落实。一是建立了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目标考核体系。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提高生态文明建设的考核权重。根据不同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二是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实行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成员生态文明建设一岗双责制。三是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责任,统筹解决跨区域、跨流域环境问题。建立和完善严格监管所有污染物排放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充实执法队伍,增强环境监管的统一性、权威性。四是对各县(市)区开展环境保护督察。重点督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解决突出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等情况。五是夯实网格化环境监管。按照“三级网格日巡查、二级网格周汇总、一级网格月调度”的原则,明确网格人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标准,落实痕迹化管理,制定奖惩措施,强化责任追究,促进常态守法。通过以上有力措施,促进了城市生态、生活环境稳步提升。

  (十)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制度建立健全。一是制定了《银川市本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流程规范》,公开《银川市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目录包括6类56款244项具体事项。各县(市)区也制定了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均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二是加强对商品价格服务收费的动态管理。三是开展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的全面清理工作,并将清理后的项目清单对社会进行了公布。

  二、加强政府立法,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完善

  (一)创新立法工作方法和机制。一是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银川市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坚持“需要、管用、慎立多修”立法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政府决定相结合”的立法程序。在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和社会治理、生态和历史文化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方面开展立法工作。二是建立了立法草案、规范性文件公开征求意见机制。坚持每部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在审议前,都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载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三是不断探索立法参与新机制,建立政协立法协商制度,积极拓宽各方参与渠道。同时,建立立法后评估机制,通过汇报座谈、问卷调查、调研走访等多种方式,对法规、规章的科学性、规定的可操作性、执行的有效性等做出客观评价。四是政府规章及时报备,并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和主要报刊向社会公布。全年,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5件,分别是《银川市贺兰山岩画保护条例(修订)》、《银川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银川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修订)》和《银川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

  (二)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把规范性文件审查的法律关、政策关,既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确保合法性,又密切关注国家改革动向,确保政策延续性。并及时清理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经过对现行有效的65部政府规章进行清理,保留54部,废止5部,修改6部。经对现行有效的92件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保留83件,废止5件,修改4件。

  三、完善决策机制,行政决策法治化全面推进

  (一)健全决策议事制度。一是建立健全了市政府议事规则、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评估、重大行政决策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等一系列行政决策制度,为科学决策提供了制度保障。二是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全面建立。市政府设立了法律顾问团,出台了《法律顾问团工作规则》,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政府法律顾问网络体系基本形成。2016年,共审查市政府对外签订相关合同(协议)60余件,代理市政府被诉案件20件,为市政府挽回经济损失5300余万元,有效维护政府合法权益。三是重大行政决策坚持实行听证制度。对供暖收费、自来水定价、重大行政执法等涉及行政相对人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通过组织听证会,广泛听取各方意见,依法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四是建立了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明确了评估的方式方法和步骤,并明确要求决策部门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前要进行风险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五是建立和推行行政决策公开制度,不论是教育、医疗、住房等涉及民生事项,还是社会治理、招商引资、环境整治、城市建设管理等重大决策事项,市政府都通过多种途径主动向社会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二)规范依法决策程序。一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广泛听取意见。坚持深入调查研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合法性论证。二是落实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在涉及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特别是在建设、交通、规划等专业领域,召开专家评审会、专家论证会,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三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坚持把重要文件、协议、合同、涉法事务全部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并使之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凡涉及政府工作全局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的,均实行各级政府集体讨论、决定,通过常务会议、专题会议和市长办公会议等方式集体决策,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有效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公平公正。

  (三)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对因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失误以及产生严重后果的领导干部,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实施效果评价制度。

  四、改革执法体制,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

  (一)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市不同层级政府的事权和职能划分清楚。工商、质监、药监、卫生、住建等部门的职能整合到位,市属部门单位行政执法职责的调整也全部完成。同时积极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重点领域的综合执法。成立城管委,建立全域大城管机制,数字城管效用显现。组建了公安环保分局和城管巡回法庭,立法、执法、司法同步,实现快审快结,提高了执法效率,避免了矛盾冲突,维护了市容市貌秩序。2016年,市数字城管系统立案受理案件114831件,结案109823件,结案率达98.99%;市公安环保分局开展了涉污企业和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检查企业300余家,捣毁黑作坊、黑窝点29处。全年共办理行政案件32件,行政拘留32人,办理刑事案件17起;三区城管巡回法庭共调解处理涉及城市管理执法的各类案件130件,对当事人进行普法宣传教育600余次,无一起因处理不当而导致矛盾激化的案件。

  (二)健全完善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和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强化对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监督,实现了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无缝对接。组织召开了“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编制了“两法”衔接工作手册。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与83个行政执法部门建立了“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录入“两法”平台各类2000元以上行政处罚案件2475件,银川市级1144件,各县(市)区级1307件。

  (三)着力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一是先后出台了《银川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银川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办法》等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在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处罚立查审相对分离制度,从而形成部门内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立了重大行政执法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和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及处罚信息公示制度。各行政执法部门对于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均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二是各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充分利用执法记录设备、视频监控设施等手段,对执法活动全过程进行记录。三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涉诉案件报备制度,每季度及全年对全市行政诉讼基本情况、执法部门(机构)负责人应诉出庭情况、涉诉案件报备制度落实情况和败诉情况向全市进行通报,提高了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责任意识,全市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明显下降。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工作的通知》下发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对行政应诉工作进行了明确的规范要求。2016年,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共641件,较2015年,诉讼案件增长率为29%,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上升37%,败诉率下降83%。四是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均建立完善和推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和投诉举报制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这些制度和措施都有效地保证了执法程序的规范化和公正化。

  (四)严格执行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各级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行政职权类型,对行政裁量权予以细化、量化,制定本部门、本系统执行的裁量基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建立了行政裁量权公开公示、重大裁量事项集体讨论、重大行政执法行为备案审查及行政裁量权责任追究等各项制度。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大多数行政执法部门都严格执行本系统本单位的裁量基准标准,做到了量罚相对统一,规范。

  (五)严格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市公安、国土等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均设立了法制科(室),未设立法制科室的部门,均确定2-3名行政执法人员具体负责行政执法法制审核,重大行政执法活动均由局领导组织召开案审会研究,并制作会审记录备案。

  (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7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组织对6个县(市)区、8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了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11月初,组织开展了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考评,通过专项检查和考评工作,及时发现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了全市行政执法部门案卷评查工作长效机制,有效推动各部门及时改进执法工作。从近两年的案卷评查情况看,各执法部门案卷质量有明显提高,基本做到了执法主体适格、认定事实清晰、适用法律准确、符合执法法定程序,量罚适当,文书制作规范。

  (七)加强重点领域行政执法。针对社会治安、城乡建设、食品药品安全、资源环境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公安、城管、环保、市场监管等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加强了执法力度。市公安局开展“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打黑除恶”、“打击传销”“寄递物流行业清理整治”“治安乱点整治”等一系列专项打击重点违法犯罪领域行动;市环保局加大了环境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加大对违法企业曝光力度,并将违法案件通过部门网站予以公开。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学校食堂、校园周边、牛羊肉、农村食品、旅游景区、农资市场等专项整治。市城管局开展了渣土洒漏、夜市烧烤、户外广告、餐厨垃圾等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各县(市)区也组织开展了各类重点执法领域专项整治活动。通过整治,全市法治环境明显改善。

  (八)严格行政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证件管理,坚持申领执法证件人员由市编制部门先行审核,坚决杜绝合同工、临时工执法。建立行政执法资格网络查询系统,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申领执法资格培训考试机制,加强对持证上岗和亮证执法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清理,经过清理,全市现有市直行政执法机关38个、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60个、依法受委托执法的组织24个。现有行政执法人员1708人。

  五、健全监督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取得实效

  (一)自觉接受法律监督和民主监督。市政府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及时办理人大议案和代表建议,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听取政协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市政府常务会议邀请人大、政协的负责同志列席。2016年,市政府办理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27件、区政协提案82件、市人大议案6件、代表建议107件、政协提案293件。市政府负责办理的区市人大建议、委员提案全部办复完毕,办复率为100%。

  (二)自觉接受司法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法院的司法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对司法部门提出的司法建议全面落实。市政府研究重大执法问题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主动邀请法院、检察院有关同志参加,认真听取和采纳合理化建议。各级政府每年都安排专项资金将国家赔偿费用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深入开展“电视问政”“电视施政”节目。就各类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问政。开通“廉洁银川”微信公众服务平台,着力打造集廉洁教育、政策宣传和信息发布三位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率先在全国建立政务微博集群,创造网络问政的“银川模式”。目前全市已形成由514个政务微博集群的服务矩阵。创新推出“银川发布.政在线”网络直播栏目,进一步拓宽网络问政和网络理政渠道。

  (四)依法实施行政层级监督。充分发挥监察、审计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协调配合,相互补位,形成了行政监督的有效合力。先后出台了《党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当行为问责办法》等13个问责制度,构筑起具有银川特色的问责体系。出台并落实约谈办法和函询制度,建立“分级”、分期”约谈机制,“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全市各级审计部门深入开展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强化民生资金和重点项目审计,稳步推进审计全覆盖。

  (五)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印发了《银川市2016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关于全面推进全市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加强了新闻发言人制度建设,建立重要政府信息及热点问题定期有序发布机制。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平台作用,将群众关心关切的涉及民生的各类政务信息通过政府网站主动予以公开,充分利用新媒体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11月初,以“提升社会管理、社会治理、社会服务”为出发点,依托“智慧银川”建设及大数据、视频监控、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将12345县(市)区长热线、市政井盖抢险(5044854) 、客运投诉热线(6025973)等55部热线整合,着力打造了集“统一调度的应急指挥、联动调处的社会治理、集中高效的便民服务”于一体的“12345一号通”智慧城市管理指挥服务平台。“12345一号通”便民服务中心试运行以来,截至12月31日,共受理市民诉求14881件(热线受理14585件,多媒体受理296件),办结12971件,办结率达到87%,办结满意度达到99%。

  六、健全纠纷工作机制、依法化解矛盾纠纷成效显著

  (一)稳步推进行政复议权相对集中改革。市级所属部门行政复议职权全部由行政复议委员会行使,统一受理、统一审理、统一决定。各县(市)区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实现了市县两级的全覆盖,树立了全区领先示范首府样板形象。严格执行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加强对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行政复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2016年,市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160件。经审理,维持65件,终止49件,撤销16件,确认违法7件、中止2件,驳回1件,未结20件。

  (二)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工作机制。一是调解机制完善。全市建立起了由各级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信访、督办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二是人民调解组织完善。全市共有人民调解组织851个,其中乡镇(街道)调委会68个,村(社区)调委会476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09个,专业行业调委会198个。三是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办结。在全市深入推行“逐级走访”和“诉访分离”工作措施,全面推动“网上信访”工作。大力促进12345便民服务中心整合,推动形成“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矛盾问题协同治理新格局。

  七、培育法治理念,努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思想认识

  (一)领导干部学法及依法行政能力考核制度化。一是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普遍建立。邀请国家相关部委、行政学院教授等为全市领导干部作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专题报告9场次。二是政府常务会议(部门办公会议)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市、县两级政府均建立了常务会议学法制度,坚持常务会议集中学法。全市各级政府通过政府常务会组织开展了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出租车管理办法、安全生产等法律知识学习。三是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测试、任后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和学法考试考核制度全面建立。

  (二)领导干部、公务员法治教育进一步强化。一是依托宁夏干部网络培训学院,在全市范围内建立县(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网络培训制度。依托市委党校组织开展的县处级领导干部研修班和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展了依法治国与法治银川建设专题讲座,加强对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的法律素质的提高。各级组织、人社等部门通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班加大对新录用公务员的培训教育。二是机关学法制度普遍建立,各级行政执法部门高度重视专业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将专业法律知识贯穿于日常学习工作中。三是推进机关工作人员年度法律考试制度化、规范化。在全市范围内推行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普法考试。

  八、精心安排部署、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领导,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为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在各级政府及部门建立由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各部门分工落实的领导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建设法治政府中的重大问题,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制定出台了《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对今后5年我市法治建设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并将各项任务分解落实到责任部门,提出了明确要求、具体措施和完成时限。各县(市)区也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实施方案,切实保障《纲要》和《实施方案》所部署的各项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考评机制,精心部署年度考核评查工作。制定印发了《2016年度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和《银川市2016年法治政府建设考评方案》,将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对各县区、各部门和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范围,进一步完善考核细则,切实发挥考评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导向作用。每半年对各县(市)区及重点行政执法部门进行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每年底进行一次法治政府建设检查考核。

  (三)加大法治宣传,普法教育工作不断深化。一是制定印发了《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召开了全市“六五”普法总结表彰和“七五”普法启动。二是组织开展了各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依法维护权益,合法表达诉求”法治宣传教育主题实践活动、深化“百人百场百万”法治宣传活动。全市共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活动2691场次,受群众205万余人次,累计接待群众咨询5.5万人次。开展了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知识竞赛活动,并积极参加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法制办举办的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电视知识竞赛,努力营造全民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一年来,市政府在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方面虽然取得了可喜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突出表现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还需提高,政府职能和作风仍需加快转变,政府立法及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还需进一步增强,政务公开力度仍需不断加大,行政执法水平仍需不断提升,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还需不断强化。针对这些问题,市政府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一步落实国务院《纲要》及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全面实现到2020年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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