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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司法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法治调研与督察办公室 时间:2021-03-10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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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银川市司法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全方位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以建章立制为着眼点,不断完善集体决策体制机制。坚持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修订了《银川市司法局党委会议议事工作规则》《银川市司法局局长办公会议制度》《银川市司法局局务会议制度》,厘清了议事范围、程序和方式,为规范权力运行、民主决策打下了良好基础。共召开局党委会议40次,议决事项368项。一是推动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化。提请市政府印发了《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对全市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强化实施监督、严格落实程序规定等内容做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市政府8个方面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2020年度10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组织聘请3家律所为市政府法律顾问单位。一年来,共办理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同合法性审查108件、市政府诉讼案件24件,参加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议76次。三是加强公职律师管理。围绕“法治政府视角下公职律师的定位和作用”“如何充分发挥公职律师职能作用”主题举办全市公职律师业务培训班,就公职律师队伍发展的实际需求,进行全方位规范化指导,切实提高全市公职律师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二)认真开展立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一是持续加强立法备案审查力度。严格开展立法备案审查工作,全年共审查、修改地方性法规(草案)4件和法规性决定(草案)1件,政府规章(草案)12件,废止市政府规章2件,向自治区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15件,开展合法性审查150件。二是开展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集中清理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署要求,排查出符合集中清理条件的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66件、法规性决定15件,已清理完成政府规章4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20件。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我局及时更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网站,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的“一单两库”及事项清单、年度工作计划等相关信息及时上传平台,做到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同时,对于已经建立的市场主体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时更新,选派执法人员对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及鉴定机构进行执法检查。2020年,我局对涉及公证、律师违法执业的案件进行调查处理,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2件,给予行政处罚决定书1件。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证件和人员资格管理。对我局18名具有行政执法证的人员加强监督管理,对全市执法人员有效行政执法证件进行年度审验,加强考试资格审核管理,组织465人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

(四)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一是认真开展行政复议工作。全力化解行政争议和纠纷,全市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5件,其中不予受理14件、逾期未补正11件,办理的180件中已办结134件,正在办理46件二是依法做好行政应诉工作。2020年我局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1件,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无败诉案件。同时,协调做好我市上半年593件被诉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开庭审理的一审案件出庭应诉率为84.07%,开庭审理的二审案件出庭应诉率为100%,已审结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为10.69%。

(五)继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和公共法律服务。一是做好全民普法宣传和“七五”普法验收工作。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实“关键少数”,切实引导广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抓好“重点人群”,不断强化“娃娃普法”,坚决系好人生“第一粒纽扣”。抓强“微创新”,将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融合,采取快闪、微电影等方式,拓宽法治宣传渠道,致力打造“满视野、全覆盖、零距离”的普法宣传教育体系。共举办宪法、民法典、“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800余场次,受众近32万人次,发放资料9.8万余册。完成对6个县(市)区和78个市直部门“七五”普法终期考核,高标准通过自治区“七五”普法考核验收。二是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指导成立全区首家知识产权行业性调委会,不断织密织紧“四张网”,持续开展“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专项活动,努力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乡镇、疑难纠纷不出县区”的目标。2020年以来,全市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229件,调解成功5991件,成功率96%。我市1家人民调解委员会、2名人民调解员分别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制度,调解矛盾纠纷6229件,调解成功5991件,调解成功率为96%三是开展好公共法律服务。依托法律援助中心建设,有效整合法律援助、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职能,率先在全区实现“一站式”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全覆盖”,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66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519个。积极提供优质公共法律服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768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2972万余元;办理公证事项38581件;办理司法鉴定案件8874件;受理各类民商事纠纷仲裁773件,审结案件730件,不断增强法律援助的便捷性和群众的获得感。

(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平台。进一步强化网站运行管理,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优化法治政府建设和网上办事栏目,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二是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20年,公开各类党务政务信息425条,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1件,转载、发布相关政策解读信息9条,公开行政执法监督信息15条和行政处罚决定1件,办理回复“12345”市民服务热线20件、政民互动信件1件、“问政银川”咨询85件,及时回复率100%。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职责。深化学习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坚持把学习贯穿推进法治建设的全过程,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思想新战略新理念,并将其纳入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制定班子成员学法教育方案和个人自学目标,在全市系统内形成了高位推动,高标准推进的良好态势,领导干部法治观念不断提升。

(二)认真扎实推进司法行政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圆满完成考试工作。在市民大厅设立行政复议一站式服务窗口,为有效化解行政争议纠纷提供有效救济渠道。组建成立银川市社区矫正委员会,为统筹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健全了机制。印发《银川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探索“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工作模式,实施“云平台+法律服务”新应用,深度应用公共法律服务的“云平台”和大数据。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狠抓“关键少数”“重点人群”“关键环节”和“重要步骤”,提高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圆满完成“七五”普法规划实施工作。

(三)加强法治建设统筹协调。局党委充分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研究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年底考核赋分等事项,及时报送市考评办。加强干部法治素养提升,认真学习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选派干部参加培训教育,实施中青年干部学习研讨,进一步提升干部法治素养。开展科室负责人和干部轮岗调整工作,加强法治工作人员力量,充分调动法治工作原生动力。

三、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用法治思维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增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举措还比较单一,党员领导干部用法治思维解决新问题的能力还不够强。二是法治服务保障工作水平还要提升。法治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还要继续加强,合同、协议、文件的法制审核水平需进一步提升,重大项目实施、重要工作开展的法治护航能力还需提高。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严格落实督察整改任务。坚持在抓落实上持续用力,认真开展好督察工作,强化督导考核,列出督察清单和整改台账,督促县(市)区政府、市直政府部门把法治政府建设作为推动各项工作发展的“护身符”,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上台阶。

(二)认真开展立法备案审查工作。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推进情况以及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示范市建设要求,加大立法备案审查工作力度,在生态环境保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以及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的立法权限内,做好行政立法草案审查工作,加强全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发布等工作的指导督促,确保备案审查及时规范。

(三)持续做好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整合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激发窗口平台作用,防止出现“建而不用、用而无为”的现象发生,持续巩固平台效能,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切实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统筹发展的作用。继续统筹律师资源均衡发展,引导律师事务所到律师资源薄弱地区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律师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继续创新工作模式,充分发挥“互联网+”的优势,解决农村的法律需求问题,实现“面对面”“掌上办”。

(四)做好法治建设教育培训。积极对接全国政法高等院校,组织开展好全市推进法治建设业务骨干培训班,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着力提升全市法治建设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为建设法治政府提供更多智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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