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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司法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来源:银川市司法局 时间:2022-03-28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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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银川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履行市委依法治市办职能作用,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做好法治政府建设顶层设计。一是起草《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为我市“十四五”时期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绘制蓝图。二是组织筹备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第四次会议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第二、第三次会议,进一步明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三是组织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印发《关于认真做好2021年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申报工作的实施方案》,安排部署全国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申报工作。四是开展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印发《中共银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的通知》,对全市6个县(市)区和37家行政执法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开展全面督察。五是印发《关于认真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准备工作的通知》,顺利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认真开展立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一是严格按照立法权限、立法程序,先后提请市人大审查修订《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银川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银川市学生校外就餐休息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银川市公共餐饮具卫生管理条例》等地方性法规8件,审查废止《银川市统计管理条例》《银川市建筑工地公共卫生管理条例》地方性法规2件。二是抓好重点领域立法。不断提升立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深入推进“小切口”立法探索实践,以法治手段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全面审查修改政府规章《银川市城市住房保障管理办法》,并跟进出台《银川市新就业人员及企事业单位申请保障性租赁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实施细则》,进一步解决低收入群体和新就业人员住房问题,切实发挥立法为民立法精神。三是开展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经反复研究和多方征求意见,对我市现行有效的47件市政府规章进行清理,废止7件;对现行有效的13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废止37件,宣布失效1件,修改4件。四是有序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根据凡无法律法规依据设定的证明一律取消的原则,对40项证明事项予以取消,并向社会公布取消的证明事项目录。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一是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银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在广泛征集各县(市)区、市属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提请市政府审议并经市委同意后公布《银川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事项决策目录》,切实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贯穿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二是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起草《银川市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明确决策责任。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市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与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等重大行政决策会议94次,共审查市政府涉法性文件、合同、协议80件。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1年,各县(市)区(含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单位共公开行政执法信息122478条;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公开行政执法信息133569条。各县(市)区(含乡镇、街道)行政执法单位制作行政执法案卷13225本、音像光盘11923件;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共制作行政执法案卷1300本、音像光盘2459件。二是深化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下发《关于责任清单动态调整工作通知》,对全市37个部门25664项责任事项、37414项追责情形和20935项担责方式进行审查调整。三是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举办2021年度全市行政执法考试,市直部门320人参加考试,通过率89.3%。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共培训行政执法人员1388人次。

(五)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做优普法宣传工作机制。印发《2021年银川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明确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任务。进一步完善普法责任制,壮大充实普法讲师团、法治副校长、企业村居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队伍,将普法依法治理纳入全市绩效考评体系。对全市2021年度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全市共1174家企事业单位,43170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法考试,将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和专职网格员纳入无纸化学法用法范围,不断拓宽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覆盖面。二是推进“八五”普法启动实施。起草《“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在全市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对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三是不断丰富普法手段和载体。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开展“法律六进”、宪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系列宣传活动。2021年,全市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1万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45万余份。四是持续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书画展、法治文化灯谜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发动和引导群众积极参与进来,在潜移默化中提升了群众法治素养。2021年,全市共开展法治文艺展演90场次,举办法治讲座932场次。

(六)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一是不断加强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协助推广运行宁夏法律服务网,开通“银川公共法律服务微平台”微信小程序,实现查询、宣传、下载等功能一体化,满足群众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全市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共接待来访群众33857人次,电话咨询11993人次,线上咨询3672人次。实施银川市人民政府“公共法律服务进百村”工程,为100个偏远乡村配备智慧公共法律服务自助柜员机,助推全市智慧终端机全覆盖为民办实事项目。加大数字信息化法律服务力度,让群众人不出村、足不出户便可以享受法律服务。推行“1335”工作模式,着力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二是坚持“应援尽援”原则,全市依托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185件(民事案件1275件,刑事案件3884件,行政案件26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4093.14万元。按照“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原则,对退役军人参照军人军属申请法律援助的代理事项等给予法律援助。成立银川市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咨询专家咨询委员会,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三是开展律师、公证和司法鉴定机构考核监督。对本市91家律师事务所及2007名律师、5家公证机构及52名公证员、19家司法鉴定机构及176名司法鉴定人2020年度执业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开展全市律师行业、公证行业和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格规范律师行业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排查我市离任法官检察官从事律师职业人员105人,对1人作出行政处罚。制定印发《公证行业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司法鉴定行业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聚焦公证和司法鉴定顽疾痛点,进一步提出规范意见,强化督查整改。四是持续加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开展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知识产权法治服务专项活动,指导“法律服务百人团”先后对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内的西鸽、巴格斯等16家葡萄酒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并形成阶段性报告。深入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加强基层法治建设。推行“互联网+公证”,开展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公证服务,实现在线完成“申办公证、预约公证、预约咨询、公证查询”。

(七)持续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机制。一是积极打造具有银川特色的“塞上枫桥”人民调解品牌。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把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作为基层防范化解社会风险,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平安建设的基础,切实维护基层社会稳定。1-12月份银川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31533次,调解矛盾纠纷8233件,调解成功7967件,调解成功97%。二是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加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和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紧紧围绕建党100周年安保维稳工作,加大全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力度,健全完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体系,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介入、早解决”严防发生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的重大案(事)件,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三是积极做好人民监督员联络、服务、保障等工作。为人民监督员依法履职、参与案件监督活动提供各种便利,创造良好条件。2021年按照市检察院的函件要求,共指派监督员255人次参与87件监督评议案件。四是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走向深入。成立了以市长为组长的银川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明确改革工作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专题研究审议《银川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就改革中的人员编制、队伍建设、工作机制、工作保障进行具体部署。2021年,市、县(市)区两级人民政府复议机关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410件。

(八)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平台。强化部门网站运行管理,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区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栏,优化法治政府建设栏目,确保网站栏目设置合理规范,群众浏览信息方便快捷。提升政务新媒体管理规范化水平,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有效发挥其在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回应公众关切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二是及时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021年,银川市司法局主动公开各类司法行政信息323条,网站总访问量21255次,访问用户数16060个。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1件,按期办结答复率100%,满意率100%。办理“12345”市民热线平台群众诉求、意见建议60件,“问政银川”微博留言46条,及时回复率100%。“银川法律援助”政务微博、“银川微普法”“银川市司法局”政务微信共发布、转载信息1062篇次,解答法律咨询97人次。

二、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局党委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先后召开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3次,协调、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分解工作任务,全面安排部署。二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干部集中学习的重点内容。及时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自治区依法治区工作会议精神,集中学习习近平《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读本,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会议上的讲话”专题学习并进行交流研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形成了高位推动,高标准推进的良好态势,司法行政干部法治观念不断提升。三是扎实履行市委依法治市办职能。组织召开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和依法治市办会议共4次,安排部署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审议银川市“一规划两方案”、《银川市行政复议改革方案》等文件,统筹谋划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三、存在的不足

2021年,市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不足。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不深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研究阐释有待加强。二是依法治市办对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统筹协调还不够有力,各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推进法治银川建设的整体合力还不强。三是干部队伍的能力素质需继续提升,在法治理念、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上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四、2022年主要工作

2022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紧盯法治银川建设总目标,落实法治政府新要求,持续发力,努力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理论学习全过程,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列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教育学习内容。

二是整体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落实国家“一规划两纲要”,和自治区、银川市“一规划两方案”,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议事协调职能作用,有效调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守法四个协调小组积极性。

三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及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迎接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单位)的检查,巩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成果。

四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聚焦重点领域,突出“小切口”立法,着力实现良法善治。推进依法决策水平,推进全市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与备案审查工作向专业化、精细化、信息化方向开展。

五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深化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度,开展“两查一报告”工作,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推动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六是深入推进行政复议改革。加快推进行政复议场所规范化建设,健全相关复议工作配套制度,配齐配强人员队伍,加大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办案水平。

七是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完善工作机制,构建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继续加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力度,健全完善诉调、访调、警司联调等调解机制,打造好“塞上枫桥”品牌。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着力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

 八是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推行“1335”工作模式,促进实体、网络、热线三台融合发展,形成三大平台联动服务的工作格局;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激发“公共法律服务进百村”工程服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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