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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多点突破以法治之力呵护绿水青山

来源:银川市司法局 时间:2023-12-28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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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三届五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九次全会精神,以法治力量为依托,把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增强生态环境立法科学性、行政执法有效性、司法保护能动性、守法普法全面性,进一步提升美丽银川建设成色和质量,努力为筑牢西北生态安全屏障作出银川贡献。

一是坚持良法善治,守好美丽银川一方青绿。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立法,推动区域生态环境法律体系不断完善。今年以来,聚焦噪声扰民,修订《银川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打包修正《银川市全民义务植树条例》、《银川市餐饮服务业环境污染防治条例》。目前,全市现行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性法规20件、法规性决定16件,涵盖水、气、声、渣等主要生态环境要素,这些法规规章立足银川实际,既注重对上位法的补充和细化,又突出地方立法特色,通过“小切口”解决大问题,形成了务实管用、系统协调、具有银川特色的生态文明法规规章体系。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立足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管力度,率先在全区建立纪检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衔接机制,明确联合监督范围,向市纪委监委移送行政败诉案件148件,促进监督成果互通共享,全面提升监督效力。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研发“银川市规范行政执法小程序”,实行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制度,强化对企业规范检查、无事不扰。推行包容免罚清单制度,减少重复执法扰企,让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有温度的监管”。对海绵城市建设、冬季清洁取暖等重大行政决策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查程序。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机制,全市涉生态环境案件涉案部门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

三是坚持严格司法,为美丽银川建设保驾护航。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实现打击犯罪与修复生态有机结合。2023年,银川市两级法院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案件30件,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21件,结案率70%。不断加强法院、公安、检察机关及政府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形成保护合力,相关司法机关会签《重大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会商制度》,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实现司法协作常态化。全面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坚持“审判+修复”工作模式,以生态修复治理为切入点,协调化解实质争议,将打击犯罪与修复生态并举,积极向被告人释明惩罚与修复并重的司法理念,促使被告人主动履行赔偿义务,为生态环境修复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四是坚持优化法治保障供给,为美丽银川建设赋能增势。全市共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309家,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纠纷5716件,调解成功率97%。围绕巩固山林权改革成果,制定《银川市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机制》,成立4家山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利用“3·22世界水日”“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契机,严格落实普法责任制,引导群众牢固树立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理念。依托唐徕公园,建成我市首个黄河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将法治文化、黄河文化和传统文化充分融合,让市民在潜移默化中领会法治文化,接受法治熏陶,提升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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