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工作的意见》和《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转发<司法部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做好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有关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的相关精神,做好我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法律援助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依法根治
各县(市)区局要把根治欠薪工作列入到全年重要工作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精心组织,细化方案,落实责任。通过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三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的重大作用,全力做好欠薪维权法律援助工作。严格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关于农民工法律援助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法律援助对象和条件的农民工群体应援尽援。要结合本辖区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中的实际情况,及时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农民工给予法律援助,引导他们通过合法途径维权,避免酿成社会性群体事件。
二、具体措施
一是要深入做实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工作。各县(市)区局要组织开展好管辖区内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情况调研普查活动。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开展好全面调研摸底、全面法律体检、全面分析汇总工作,切实把好劳务合同法律关,普查合同和用工违法违规情况。6月10日前,各县(市)区局要形成并上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工作的书面普查报告,要有情况、有数据、有分析、有案例、有对策,报告发至市司法局邮箱。
二是全面发力,统筹做好欠薪维权各项法律服务工作。各县(市)区局要充分借助科技和信息化手段,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司法所、人民调解、仲裁等法律咨询资源,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办事窗口、服务专席、“绿色通道”等服务措施,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要协作联动,强化劳动监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要开展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和日常执法,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确保劳动监察行政执法公开公平、有序高效。
三、工作要求
1. 各县(市)区局要及时填报好《司法2号文件贯彻落实项目表》(详见附件1),于每月20日前发送至市司法局邮箱。
2.在填报“司发2号文件贯彻落实项目表”中的“贯彻落实举措和取得成效”内容时,要有措施、有数据,可另附具体活动相关资料;
3.要及时总结根治拖欠工作中的亮点措施和主要成绩,及时报道根治拖欠工作中的典型案例和涌现出的先进事迹,进一步扩大公共法律服务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浓厚氛围。
银川市司法局
2019年5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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