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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市2019年第二季度法律援助案件评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时间:2019-06-11 1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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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司法局:

 5月20日-22日,银川市司法局组织法律援助案件评查小组对全市2019年第二季度申报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逐案评查,现将评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季度案件评查工作采取集中评审、逐案评查的方式,检查率达100%。全市共申报999件法律援助案件,其中以案定补案件958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案件41件。本季度案件质量较好的县区依次是兴庆区、贺兰县、灵武市。金凤区案件质量下滑,西夏区、永宁县存在问题较多。

(一)以案定补案件:市本级申报169件,退回整改6件,退补率3.6%;兴庆区共申报300件,退回整改1件,退补率0.3%;金凤区共申报127件,退回整改16件,退补率12.6%;西夏区共申报152件,退回整改15件,退补率9.9%;永宁县共申报89件,不予申报1件,退回整改15件,退补率17%;贺兰县共申报77件,退回整改1件,退补率为1.3%;灵武市共申报44件,退回整改4件,退补率为9.1%。

(二)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案件:市本级申报5件;兴庆区申报1件;西夏区申报10件;永宁县0件;灵武市彩票22件,退回整改2件。

(三)电话回访:全市除刑事案件、代书外,应回访173件案件,按照回访率30%,其中不满意2件,无人接听及号码错误的17件,满意率63.5%。   

二、重复存在及新出现的问题

第二季度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县区仍存在律师代理词、律师答辩状、庭审笔录、会见笔录、谈话笔录简单不规范等上个季度通报查出的问题。自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开展以来,刑事案件数量增加,新出现的问题如下:

1.指派给个别律师的刑事案件过于集中,例如金凤区、西夏区指派给取保候审的案件过于集中。

2.个别县区部分取保候审刑事案件当事人自愿认罪,律师没必要会见三次。

3.刑事案件中出现谈话笔录。例如仇某某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案件刑事案件应是会见笔录。

4.授权委托书打印不规范。例如西夏区马某某劳动争议纠纷案件,陈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马某某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乔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三、工作要求

一是规范案件审核工作。严格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实施与管理办法》(财行[2009]554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定及补贴管理办法》(宁司通[2018]2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做好案件的申请、指派、承办和审核等工作。

二是加强律师办案督导工作。各中心主任要切实履行职责,督促律师按照法律援助有关要求承办案件,及时收集各类入卷材料。严格按照归档要求,指导律师规范装订卷宗。进一步规范代理词和答辩状及证据目录的装订,认真履行法律告知义务,不套用格式模板。正确适用法律专业术语,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

三是加强业务学习。各县(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大对《宁夏回族自治区法律援助条例》的学习力度和工作适用,特别针对第二季度新出现的问题严格按照市级法律援助中心整理的问题清单,限期逐一进行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整改不力的、未及时上报的案卷,本季度不予申报。

 

 

                                              银川市司法局

                                                   2019531

 (此件删减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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