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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报告

来源: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科 时间:2021-12-02 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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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我市严格按照《关于集中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通知》要求,及时下发《关于集中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通知》(〔2021〕2号),并组织案卷评查小组对市直34家行政执法单位和各县(市)行政执法部门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已办结的所有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评查,现将具体评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我市案卷评查采用自查、交叉评查及抽取复查的方式与市司法局集中评查的方式进行,评查范围为市直34家行政执法单位和各县(市)区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所有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除商务局、科技局等多家单位因无评查范围内行政处罚案卷未报送外,其他行政执法单位和各县(市)区司法局自查自评后均按要求将评查出的优秀案卷及不合格行政处罚案卷报至市司法局进行集中评查。

此次案卷评查,主要检查各行政执法部门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处罚主体是否合法、是否超越法定权限;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处罚依据是否正确;认定的违法事实是否清楚;处罚是否畸轻畸重;是否充分保障相对人的参与权、陈述、申辩权、听证权和救济权,特别是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对相对人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是否告知并正确告知其救济途径;是否使用法定罚款、没收财物单据,扣押、没收的财物处置是否适当,送达和执行是否合法;是否严格执行裁量权标准;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是否规范;是否落实全过程记录制度,文字、音像记录是否规范,是否入卷保存;是否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机构审核是否规范、审核内容是否全面等。

经查,2019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全市两级各行政执法部门共形成行政处罚案卷14941本,执法领域涉及市容类、环境保护类、房地产类、农牧业类、绿化类、水务类及安全生产相关领域。经评查,合格案卷14937本、不合格案卷4本,整体案卷合格率为99.9%。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及各县(市)区部门评查后上报优秀案卷113本,不合格案卷4本。经集中评查,90分以上优秀案卷81本,占总数71.7%,最高分99分,最低分43分,平均分数89.5分。

二、评查情况

(一)案件案卷全部符合基础评查标准。本次评查的全部行政处罚案卷行政执法主体合法,执法人员均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且均双人执法,不存在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行为;案件认定违法事实清除,证据记录完备确凿;使用行政处罚法规正确,裁量额度适当,不存在畸高或畸低情况。

(二)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定。经评查,各行政执法部门较好地落实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规定,文书制作规范、笔录及证据要素齐全、合议记录完整、程序正当有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规范、记录完备,执法全过程均有记录,对现场证据照片、音(视)频保存到位。

(三)严格执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各行政执法部门均严格按照收支两条线的规定开展行政处罚罚款收缴,确保处罚款项直接由行政相对人缴至财政专用账户,同时案卷内规范留存处罚缴款单据。

三、存在的问题

(一)立案审批方面。部分案卷案由表述不规范,立案审批表审批意见未明确指定2名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处理。

(二)调查取证方面。个别案卷现场记录或询问笔录,执法人员或询问人未逐页签字,笔录最后一行文字后有空白的未标注“以下空白”标示字样,有的记录字迹不规整,存在涂改处行政相对人未捺指纹的瑕疵,个别送达回证仅有行政相对人签名未载明实际送达日期。个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或物品的案卷,无行政处罚案件有关事项审批表,未载明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登记保存。个别卷内与其他单位协同办案相关来(复)函、商议记录等资料不充分,仍需进一步规范。

(三)审查决定方面。个别案卷调查终结报告中处理意见不具体,或未说明影响行政处罚裁量的事实和理由。个别案件使用法律法规条款项目填写不完整,个别案卷未附法制审核意见,或法制审核意见仅标“同意”字样,处理建议并不具体。个别案卷告知当事人权利救济的诉讼法院错误。部分执法卷宗仅有少量图片作为行政执法过程记录,对调查取证、文书送达等环节没有全过程音像记录,行政执法记录仪使用频率低。

(四)执行结案方面。个别案卷行政处罚内容为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但在处罚的执行中仅附罚款缴纳的票据,并未载明限期改正内容的履行情况,处罚内容并未完全履行到位。

(五)案卷归档方面。部分案卷装订顺序与评查标准不一致,个别案卷未按照正卷、副卷装订。个别案卷未装订成册、无统一封皮、未标注页码,案卷归档不规范。个别案件案卷封面编号及名称填写错误,与卷内实际处罚决定书编号不一致,个别卷面填写不完整;

四、下一步整改措施

(一)加强领导,认真整改。针对此次评查的总体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梳理我市行政执法案卷的特点及问题,坚持评查与指导并重,发挥本级行政执法监督的作用,明确整改方向及措施,积极整改落实。全市各行政执法单位严格对照《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要求,细化并完善本单位执法流程及文书,确保统一、规范,使案卷评查真正起到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规范执法行为的作用。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进一步细化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健全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追责机制,深入推进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落实,严格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手段,对粗暴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等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现象,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监督,提高水平。深刻剖析我市行政执法案卷制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将此部分内容列入我市年度行政执法培训的重点,有针对性的常态化开展学习培训,通过增加培训频次、增强学习质效,指导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升我市行政执法队伍素质及能力。同时,我市将持续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监督工作,通过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案件评查、执法检查、行政复议案件调查、群众投诉举报及其他部门移送等多种方式,强化执法监督,规范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


中共银川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

 (银川市司法局代章)

 2021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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