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
根据《2018年法律援助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银川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年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银川市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经研究决定,对全市2018年以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现将督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和方式
时间:2018年4月16-18日。(4月16日上午督查贺兰县,下午督查金凤区、西夏区;4月17日上午督查永宁县,下午督查灵武市;4月18日上午督查兴庆区)
方式:督查小组采取实地查看、走访、交换意见等方式进行督查。
二、督查内容
1、为民办实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进度。
2、全市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进度、制度完善、规范运行、统一标识等工作进展情况。
3、各县(市)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法律援助案卷质量的整改情况。
三、督查小组成员
组 长:孔 玮 银川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冯 涛 银川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科 科长
成 员:唐婷婷 银川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科工作人员
郭 雷 银川市司法局法律援助科工作人员
四、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司法局要高度重视,按照督查内容,全面核清情况,明确责任人,全力做好督查准备工作。
(二)对于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及时纠正,并将整改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工作弄虚作假、推动不力、明显失真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联系人:唐婷婷
联系电话:6888997
银川市司法局
2018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