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8年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的通知

来源:司法鉴定管理局 时间:2018-05-09 15:57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各司法鉴定机构

接自治区司法厅通知,为贯彻落实中央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改革要求和司法部“双严十二条”规定强化司法鉴定质量监督,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关于开展实施2018年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的通知》(司鉴[2018]5号)要求,现2018年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能力验证项目

2018度开展能力验证的类别主要有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电子数据)等鉴定类别30个项目(详细内容请查阅附件1)。

二、参加机构

1、2017年登记在《国家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名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册)的涉及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含电子数据)、旧机动车类(含道路交通事故痕迹、车速鉴定)的司法鉴定机构都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参加相应的能力验证项目。

2、宁夏一路平安司法鉴定中心、宁夏四维金盾中天司法鉴定中心必须参加此次“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能力验证项目,所需费用由司法部统筹解决。

3、已获得国家级或者省级资质认定或者实验室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以及拟申请资质认定、实验室认可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按照认证认可的相关要求,报名参加能力验证活动。

三、组织实施

1司法鉴定科学研究作为2018年度能力验证计划实施机构,负责能力验证计划的技术运作,承担接受报名、编制作业指导书、制备、分发样品、回收和分析结果、完成并分发结果报告等相关具体工作。

2时间安排:

1)报名。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530日,符合参加能力验证的司法鉴定机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址:http://www.ssfjd.cn进行网上报名宁夏一路平安司法鉴定中心、宁夏四维金盾中天司法鉴定中心必须将附件2填报后于5月11日前送至银川市司法局910房间。报名截止日期为530日。

2)样品发放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于6月中旬向各司法鉴定机构发放鉴定样品。

3)实验室结果返回。司法鉴定机构按照能力验证项目的具体作业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将完成的实验室结果反馈至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

4)结果评测与反馈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组织专家于9月30日前完成对所有实验室结果的评价,于10月按要求反馈给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和司法鉴定机构,提出改进意见建议。

5)评价报告。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于10月完成“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能力验证专项报告,于11月完成2018年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总结报告。

其他事项

一直未参加过能力验证或者2106年以来未参加能力验证的司法鉴定机构,此次必须参加,否则不予进行年度审核。

 

附件:1.2018年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计划目录

     2.本地所有开展“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业务司法鉴定机构汇总表

 

                                    

                                                银川市司法局

                                                2018年5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