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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司法所长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政治处 时间:2018-05-23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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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仲裁办、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律协、国立、国安公证处: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银川市第十四届四次、五次全会的重要部署和“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努力提升基层司法所长的素质和业务能力,切实加大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力度。根据中共银川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8年全市干部教育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银组通〔2018〕33号)精神和银川市司法局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市委第五巡察组通报中指出的突出问题,市局决定举办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司法所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8528日至30日(星期一下午报到,星期二至星期三授课)共计两天半。

 二、培训地点

中共银川市委党校;行车路线:沿北京东路向东行驶至滨河新区,再沿星河街向南至金源街左转即到

三、参训人员

1、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5人

2、各县(市)区司法局局长(只参加29日上午的培训)、分管副局长和政工干事,各基层司法所长;(71人

3、市仲裁办、律协、公证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只参加29日上午的培训)。(4人

四、培训及交流内容

(一)培训内容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3、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4、人民调解重点知识讲解;

5、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

6、发挥基层司法所职能优势的几点思考;

7、工作交流及培训小结。

(二)工作交流(题目)

1、如何当好司法所所长(兴庆区、西夏区、灵武市司法局准备);

2、如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在基层的推广和应用(金凤区、永宁县、贺兰县司法局准备);

3、如何联系与衔接做好公证业务(国立公证处准备)。

五、具体要求

(一)市仲裁办、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律协及国立、国安公证处要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司法所长培训班参训人员名单汇总后于5月24日前,以电子邮件上报市局政治处。

(二)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将交流发言材料各报1份,并于5月24日前上报市局政治处审核。

(三)参训人员统一由各单位负责人及各县(市)区司法局分管局长带队,并认真组织参训人员按时前往市委党校参加培训,5月28日下午在市委党校2号学员公寓大厅报到。

(四)此次培训班食宿由市局统一安排,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洗漱用品自备)。

联系人:马雪    联系电话:6888805 

 

 

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司法所长培训班安排表

 

 

 

                                          银川市司法局

                                          2018年5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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