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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司法局党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来源:政治处 时间:2018-08-29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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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18326日至420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银川市司法局党委进行了专项巡察。2018年518日,巡察组向市司法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根据《银川市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在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针对“违反党委议事规则,下属单位一名班子成员长期不被通知参加党委会,组织观念淡薄”问题。重新修订完善《银川市司法局党委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党委会议召集、参会人员、会议召开、会议议题等内容党委会研究内容涉及律师、公证行业长远发展事项时,通知市律师行业党委、公证处党总支、银川仲裁办党支部负责人列席参加。

2、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进一步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都必须经过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5000元以上经费支出必须上党委会集体研究,并完善相关会议记录。

3、针对“对系统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督查不到位”问题。联合市委组织部、非公和社会组织工委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银川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的实施办法》,通过“健全体制机制,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等14条措施形成落实基层党建重点任务长效机制。将加强党的建设写入银川市律师协会章程,为律师行业党建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制定了《银川市司法局下基层党建工作督查制度》,由局党委领导带领党建指导员、行业党委党务专干对全市46家律所党支部和2家公证处党支部进行抽查摸底,并对巡察反馈存在问题的社会组织进行重点专项督查,通过“查+访+谈”和“指导+督查”相结合的形式,找准当前基层党组织存在的问题,下发整改告知单责令限期整改,促使下基层督查调研指导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先后举办了全市律所党支部和党务专干业务能力提升培训班、律师事务所主任培训班,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各种方式进一步提升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通过“大排查、大调研、大学习、大整治”开展律师队伍警示教育活动,重点解决全市律师队伍在思想教育、党的建设、规范执业、律所管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在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的1名执业律师给予停止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对该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作出警告的行业处分,通报批评并责令整顿。对负有领导责任的4名责任人员给予问责处分。

二、在加强党的建设方面

4、针对“党内政治生活落实不到位”问题,指导律师行业党委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指导制定了《银川市律师行业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银川市律师行业党委会议制度》等6项制度,促进律师行业党委学习和会议制度化、规范化,律师行业党委采取不定期方式对各支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督查。落实律师行业党委班子成员讲党课要求。制定《银川市律师行业党委班子成员讲党课安排》,结合宣讲十九大精神、两观和宪法等内容,分别到基层党支部、街道、社区开展讲党课活动。

5、针对“党建基础工作薄弱”问题。指导律师行业党委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银川市律师行业党组织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实施办法》,激发全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呈现活力。责令巡察反馈存在问题的个别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党支部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规范支部会议记录,整理归档有关材料。局党委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及时进行了回头看督查,确保整改到位。针对巡察反馈律师党费收缴偏低的问题,银川市律师行业党委经过多方调研,确定了新的党费收缴标准,律所主任或合伙人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新的党费收缴标准已于7月份开始实行。针对个别律所党建工作经费滥开支,不按规定用途使用的问题,已责令全部清退整改,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问责处分。

三、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6、针对“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进一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落实,制定了《银川市司法局党委关于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施办法》,加强责任和压力传导。指导所属律师行业党委、公证党总支及仲裁办党支部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健全完善长效机制,修改完善了《银川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实施细则》、《银川市司法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办法》等11项制度。扎实开展“三转一高”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在市委党校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暨司法所长培训班。完善信访投诉接待制度,规范信访投诉处理流程,对中央第八巡视组移交的灵武华电一案中办错案的3名仲裁员,经市仲裁办秘书长会议研究建议解聘。

7、针对“财务管理不规范,支出费用手续不全”问题,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重修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审批流程,对未经审批的经费一律不予报销。进一步加强财务监督工作,认真执行财务报销制度,规范会计做账科目分类,确保每一项报销账目合法合规。

8、针对“法律援助案件审核补贴监管不严”问题,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审核把关,举办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专题培训班,严格落实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管理办法,对不符合标准的案件全部退回整改,对整改不力的不予申报。二季度全市法律援助案卷共上报814件,退回整改134件,不予申报10件。在二季度全区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比中,银川市案件质量位居全区第一。

四、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

9、针对“违规发放补助费和未休公休假工资报酬补贴”问题。进一步完善了《银川市司法局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实施办法》和公务接待、差旅费报销、公务用车等制度,按照市委“六个严禁”的要求,扎扎实实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督查,严肃问责,持续深入纠正“四风”问题。全部退交了2015年至2017年为已休公休假人员发放的未休公休假补贴共计15.3099万元,批评教育9人。在全市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中,共退交违规资金2.47万元,

 10、针对“下属事业单位仲裁办出差管理不严格,延期返回屡屡发生”的问题,责令相关当事人将住宿费、差旅费全部退回,涉及金额4251元。督促市仲裁办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规定,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银川市司法局

                                                 2018年8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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