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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银川市司法局党委在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治部 时间:2019-05-31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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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律师行业党委、局机关各支部、银川仲裁办党支部、公证处各支部:

按照市委宣传部《关于报送“我和我的祖国”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通知﹝2019﹞101号)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银川市司法局党委在所属基层党组织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银川市司法局委员会

                                                   2019530

(此件公开发布)



银川市司法局党委在所属基层党组织

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群众性主题

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全体党员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根据市委宣传部统一部署,现就开展“我和我的祖国”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局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要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伟大民族精神,以“我和我的祖国”为主题,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着重增强仪式感、参与感、现代感,讲好故事,讲好中国共产党故事,充分展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的光辉历程、伟大成就和宝贵经验。

二、活动时间和参与范围

活动时间:活动时间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0日

参与范围:局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干部和群众

三、活动内容

(一)6月-11月开展礼赞新时代主题学习体验活动。局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结合银川市即将开展的“十三个党建月”活动要求,发挥局机关、律师行业、公证行业党组织自身优势。一是律师行业党委以举办“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培训班”为契机,依托全国各地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革命历史,增强党性意识,感受祖国伟大变革。二是局机关各支部、仲裁办党支部和公证处各支部,以“悟初心 践使命”为主题,组织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宁夏红色教育基地观摩学习,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励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觉悟。三是发挥律师行业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和律师行业示范党组织自身优势,做好全国、全区各行各业优秀党组织观摩学习,感受律师行业在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6月-11月开展“新时代学习大讲堂”主题学习宣讲活动。一是律师行业党委、公证处各支部围绕时代新人说——我和祖国共成长”为主题,通过演讲、诗歌、快板等形式,抒发爱国情怀,展示法律服务工作者奋发进取、勇于超越的主人翁精神。二是局机关各支部和仲裁办党支部,邀请党校老师、先进模范代表,围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开展“新时代学习大讲堂”活动。

(三)10月开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展示活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征集美术、摄影、书法等作品,在律师行业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四楼多功能厅展示“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美丽新银川

9月-10月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局所属基层党组织以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主线,通过收听收看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庆祝大会开展座谈交流、讲党课等形式丰富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激励党员干部群众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远奋斗,立足本职岗位作贡献,把爱国奋斗精神转化为实际行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四、相关要求

(一)局党委所属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结合“通知”要求,认真制定本行业实施方案,积极报送“我和我的祖国”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活动信息简报,市委宣传部将从中选出具有代表性的主题宣传活动纳入全市主题宣传方案中。

(二)各类主题活动须紧扣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主题,坚持正确导向,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有故事、见人物、有创意,申报形式可为活动方案、信息、图片、视频等,具有较强的感染力和吸引力。

(三)请局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于12月16日前将总结报送局政治处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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