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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关于开展2019年度“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时间:2019-11-28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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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综合保税区,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市属各企事业单位,银川中关村创新创业科技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银川丝路经济园建设服务办公室(阅海湾中央商务区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县(市)区委员会办公室:

今年12月4日是第六个国家宪法日,12月1日至7日是全国第二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学习宣传宪法深入开展,根据中央、自治区的安排部署,现结合实际,就银川市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时间安排

2019年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时间为11月下旬至12月下旬。“宪法宣传周”时间从12月1日至12月7日。

三、宣传重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

 (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三)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

 (四)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宪法的地位和作用、宪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

 (五)新中国成立70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法治建设辉煌成就;

 (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在以上重点内容基础上,各地各部门各单位结合实际,确定具体的宣传重点内容。

  四、具体安排

(一)开展2019年“法润银川”宪法知识竞答趣味定向赛活动。12月4日,组织1000名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银川市民,在中国花卉博览园东门举办“法润银川”宪法知识竞答趣味定向赛。(具体安排已另行通知)

(二)开展人大视察地方性法规宣传工作。市人大对“七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视察,重点督查机关、社区、企业等宪法学习宣传贯彻实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地方性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情况。

(三)组织参加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相关活动

1.12月3日下午14:30,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在悦海宾馆会议中心,以“弘扬宪法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主题开展专题辅导,银川市设立分会场,会议地点行政中心二楼2号会议室。(参会人员见附件1)

2.12月4日上午9:00至11:30,全区领导干部现场旁听庭审示范活动在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按照自治区要求,银川市相关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参加旁听庭审。此次庭审视频在中国审判网全程直播,银川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必须组织干部集中收看网上庭审直播(http://tingshen.court.gov.cn/),其他单位、部门结合情况决定是否组织干部职工收看旁听庭审。银川市参加全区领导干部现场旁听庭审分配见附件2;参会人员需领取旁听庭审证,具体领取时间待通知)。

3.11月27日至12月11日期间,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以“宁夏法治”微信公众号为主要平台,面向全区开展以“奋进新时代 人人学宪法”为主题,以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有奖竞答活动,请各单位组织人员积极参加答题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

  (四)重点活动

 1.举办政法机关公众开放日活动。“宪法宣传周”期间,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机关结合部门特点,组织开展开放日活动,让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宪法法律就在身边。

2.公共场所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各相关部门在汽车站、公交站牌等公共交通场所及邮政网点张贴、悬挂宪法宣传张贴画、宣传标语,利用公交移动显示屏、公共广场LED显示屏、楼宇显示屏等电子媒介,宣传宪法知识,播放宪法宣传标语。

3.开展新媒体集中宣传活动。各单位部门运用普法类微信、微博、公众号、今日头条号、普法网站等新媒体,广泛传播有关宪法宣传的文章、图片、动漫、微视频等法治文化作品,营造人人学宪法的浓厚氛围。

(五)主题日活动

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及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安排,2019年“宪法宣传周”12月1日至7日分设7个主题日,分专题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具体要求参见附件3:《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1.宪法进企业主题日(12月1日),责任单位国资委、工信局、总工会、工商联、应急管理局;

 2.宪法进农村主题日(12月2日),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

    3.宪法进机关主题日(12月3日),责任单位机关工委;

 4.宪法进校园主题日(12月4日),责任单位教育局;

 5.宪法进社区主题日(12月5日),责任单位民政局;

 6.宪法进军营主题日(12月6日),责任单位民政局;

    7.宪法进网络主题日(12月7日),责任单位网信办、新闻传媒集团。

 五、工作要求

(一)把握正确方向。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正确阐释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讲好中国宪法故事,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宪法宣传是国家机关共同的普法责任,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部署开展宪法宣传活动。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责任单位要根据任务分工,切实负起责任,结合行业和地方实际,细化宣传主题,加强协调沟通,整合力量资源,形成宣传合力。要结合各自职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策划特色鲜明的宣传活动并组织实施。司法和执法机关要组织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通过以案普法弘扬法治精神。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协协会要组织广大律师、公证员、村(居)法律顾问深入基层开展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广泛宣传宪法。

 (三)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全方位、多声部开展宪法宣传。自治区和各级各类媒体要精心策划,拿出重要版面时段,推出宪法宣传专栏专题,制作刊播宪法宣传公益广告;要全面报道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和社会效果,努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四)增强宣传教育实效。各项宣传活动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扩大基层群众参与度,力戒形式主义。要加强以案释法,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做到宣传内容为群众所需、宣传方式为群众所喜、宣传成效为群众所赞。要注意把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与经常性的宪法宣传有机结合,把宪法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推动宪法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五)落实工作安排和总结。请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根据重点宣传内容和主题日活动做好宣传,于12月15日前报送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

人:王芳

联系电话:0951-6888798

   

 附件:1.专题辅导银川市分会场分配表.docx

       2.全区领导干部现场旁听庭审分配表.docx

       3.《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组织开展2019年  

         “12·4”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中共银川市委宣传部           银川市司法局

                    201911月26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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