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常信乡谭渠村长期遭受家庭暴力的王某,在常信司法所的帮助下得到了有效的救助。
王某和丈夫在2006年结婚,结婚多年来,王某的丈夫频频酗酒,对她从最初的言语辱骂到后来的拳脚相加。受传统男尊女卑的思想和“家丑不可外扬”的心态影响,性格温顺的王女士为了孩子一忍再忍,但是她的忍耐反而让丈夫变本加厉。近日,再一次遭受到殴打的王某到常信乡司法所寻求帮助,工作人员耐心倾听了王某的哭诉,了解到王某是家庭妇女,现在有家不敢回,更害怕丈夫到娘家打她,连娘家都不敢待,一个人在外漂泊且无经济来源,生活没有着落。在调解和好无望的情况下,王某下定决心离婚,常信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协调民政所为她申请了临时救助,并联系贺兰县法律援助中心为她提供法律援助。目前,王某已领取到救助款,法援中心也已帮助其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