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3日,常信乡于祥村的郭某与杨某经贺兰县法院判决离婚,但对家庭承包土地的分配问题未予解决,当日下午郭某回家取随身物品时与杨某一家人发生冲突,郭某被打伤经住院治疗产生1万多元医药费。9月11日上午,郭某伤好后觉得自己受到不公平的对待,结婚26年现在无房无地净身出户,便哭着到常信司法所寻求帮助,请求司法所向杨某讨要土地并支付医药费。
常信司法所调解员耐心倾听郭某一个多小时的哭诉后,当即受理纠纷并立即联系杨某,但杨某却不愿意来司法所调解。为防止此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而促使郭某情绪失控导致意外情况的发生,当天下午调解员便赶到于祥村村委会及杨某家中进行调查了解情况,杨某及其家人认为郭某嫁到杨家后村上没有给她划分土地,杨某和郭某婚姻存续期间共同耕种的11.56亩土地承包权跟郭某无关,对于郭某讨要土地承包权的要求他们是不会答应给的,初次调解不欢而散。但调解员并没有放弃,调解员又经过4次耐心的对杨某及其家人进行《土地承包法》的讲解和亲情、人情等道德方面的说服劝导之后,终于在次日上午,杨某与郭某达成调解协议:杨某每年支付给郭某3亩土地流转费共计1800元,赔偿郭某医药费20000元,并当场予以履行。
郭某在拿到调解书和医药费后非常感动并连声道谢,连杨某的近70多岁的老父亲也对司法所坚持不懈的耐心调解工作竖起了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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