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贺兰县金贵司法所接到村民王某某与其邻居马某的调解申请,马某反映王某某平整自家菜地时,点燃了一堆柴草,火苗借着风势烧毁了马某家的40扇棚扇。
了解了前因后果,调解员很快通过专业调解技巧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王某某当场一次性赔偿给马某棚扇经济损失1200元。至此,调解纠纷才完成了工作职能的第一步,工作人员又对其进行了耐心细致的教育引导。指出焚烧秸秆是一种环境违法行为,结合贺兰县的秸秆禁烧管理和惩戒机制,宣传秸秆禁烧的重要意义和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环保意识。
春耕伊始,针对农民在平整田地时常有焚烧秸秆柴草的陋习等现象,金贵司法所将利用集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宣传手册、悬挂宣传标语,开展入户宣讲、加微信群学习讨论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确保全镇农户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互相监督,号召群众自觉抵制焚烧秸秆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