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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常信司法所成功调处一起合同纠纷

来源:贺兰县司法局 时间:2018-03-26 0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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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6月15日,家住常信乡的陆某某(陆某的父亲)给同社的邢某出具书面承诺书,委托其帮忙把自己104亩渔池转让他人,并承诺如果每亩转让费超过1万元,就把超出部分作为介绍费付给邢某。同年,经邢某多次联系常信乡某公司,陆某某与该公司达成转让意向,2017年陆某某病逝。2018年,陆某以1.2万元/亩的价格将渔池转让给某公司,但陆某在收到某公司全部转让费后却未兑现承诺,邢某要求陆某支付20万元介绍费,双方为此发生纠纷。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接到邢某的调解申请后即受理该纠纷,在调解中,邢某认为陆某应当履行陆某某生前的承诺,按照 2000元/亩支付给自己介绍费20.8万元;陆某认为邢某要求太高,自己愿意支付邢某2万元介绍费,双方为此争执不下。经过调解员两个多小时耐心的说服劝导,最终双方达成人民调解协议:由陆某一次性支付邢某渔池转让介绍费4万元并当场付清。

至此,这起承诺人死亡导致承诺合同不能履约而引发的纠纷在调解员的不懈努力下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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