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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榻前的调解暖人心 当事人握手言和释前嫌

来源:贺兰县司法局 时间:2018-05-25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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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才是真正为人民着想的好调解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2018年5月23日,贺兰县人民调解中心成功调处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为躺在病榻上64岁的当事人争取到了2.2万元后续治疗费,当事人连连道谢。

2018年4月26日,家住太阳城64岁的许老太因在贺兰某商场水产区购物过程中,不慎滑倒,经贺兰县第一人民医院诊断为腰椎压缩性骨折,住院14天,花去医药费2.5万元,伤者丈夫因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与某商场负责人发生纠纷,来到我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我调解中心受理案后,立即指派法律知识渊博、调解经验丰富的2名调解员进行调解。因前期住院期间的费用,商场已全部付清,双方没有争议,但对后续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等费用,伤者家属提出了3万元的赔偿要求,商场方只给1.5万元,双方差距较大,争执不下。调解员了解情况后,从情、理、法入手,通过摆事实、讲道理,经过2次调解,最终使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了2.2万元的赔偿意向。协议拟好了,签字却遇上了麻烦,在得知申请人因受伤不能下地走动时,调解中心主任便亲自带领调解员、双方当事人主动前往申请人住所,在病榻前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协议书的确认、签字并当场履行。

解民之所忧,思民之所想,处处从维护群众利益出发,调解中心的调解员正是通过这样无数的“小事”诠释着人民调解为人民的宗旨,践行着为民服务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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