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全区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会议精神,贺兰县司法局抢抓时间推进试点工作。近期,贺兰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挂牌成立。
贺兰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设立在信访局内,由3名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员入驻,严格按照《人民调解法》的要求,认真贯彻人民调解“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对已发生的信访事项属人民调解范围的矛盾纠纷,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要及时受理,热情接待,积极与信访等有关部门进行联动,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有机结合,畅通分类,分流调处渠道,确保各类信访事项矛盾得到及时化解。同时将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与正在开展的矛盾纠纷“大调解”专项行动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贺兰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坚持推动“枫桥经验”本土化,最大限度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调解服务,确保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落地生根,着力维护好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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