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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司法局三大举措助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来源:贺兰县司法局 时间:2018-06-22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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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自治区司法厅、银川市司法局有关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试点工作会议精神,贺兰县司法局践行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本土化,精心组织,统筹安排,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联合出动,建立“访调对接”机制依法在县信访局成立贺兰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入驻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设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窗口,建立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室,充分发挥坐班律师作用,参与信访事项调解。在人民调解中心7个乡镇司法所设置信访事项调解室“信访事项绿色通道”,积极推进各调委会与县信访局、乡镇信访办对接,确保属人民调解范围的信访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主动出击,确保“拉网排雷”到位依托人民调解专家库和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借助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健全专业调解队伍,将信访矛盾纳入每周、每月矛盾纠纷排查范围,以信访事项调解室和“信访事项绿色通道”为抓手,实现信访矛盾化解“关口前移”。自5月以来,各级各类调委会共接受信访部门委托个人访12件,群体访2件,调解纠纷3件,导入法治轨道9件;接受党委政府部门委托个人访10件,群体访2件,调解纠纷10件,导入法治轨道2件,有效地维护了当地社会秩序。

信息互通,提高“诉求回应”效率。对于来访者提出的问题,按照信访接待窗口办理原则,予以答复和处理。对当场能解决的问题,不推不靠;对当场不能解决的问题,咨询村居法律顾问,予以解答;不能解答的问题,做好信访人员思想工作,说明原因,耐心解释,积极导入法治轨道,最大限度地将信访矛盾控制在“一线”,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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