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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县司法局全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升级版

来源:贺兰县司法局 时间:2018-07-16 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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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石泰峰书记在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上提出要“实施法治惠民工程,让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成为宁夏人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秉持着这一思想,今年以来,贺兰县司法局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了覆盖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整合全县司法行政职能,突出统分结合、互联互通的服务特色,不断扩大公共法律服务的“辐射力、影响力、创新力”。

“实体平台”+“网络平台”。延伸三级实体平台。依托法援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公证处及乡镇(街道)司法所推进工作,建立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设立接待引导、人民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受理6个便民窗口,建立“一站式”、“一条龙”窗口服务,将乡镇村居法律顾问名单上墙,方便群众随时联系到律师,解决法律诉求。目前,贺兰县已建成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6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成率100%。整合信息媒体平台。积极借助“12348中国法网”和“12348宁夏法网”两级平台,制作即时贴,方便群众扫取二维码进入网络平台寻找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等相关法律服务。开放“贺兰司法公众号”,群众可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最新动态等,在线法律咨询和申请人民调解。

“线上服务”+“线下服务”。线上着力打造“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实现平台服务“一网通”。通过高清晰的网络视频,群众可在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网络平台与乡镇司法所、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县调解中心视频联通,线上寻求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线上提出的问题要求15分钟内做出回应,村民不出村就可办理法律相关业务。线下结合星级司法所创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设、律师进农村进社区活动,将法律服务延伸到乡镇、到村组、到社区,以村、居为单位将全县10个律所3个法律服务所,76名律师18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派驻到村居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了“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集中处理”+“分散化解”。根据人口分布特点,采取点面结合的方式,集合优势力量打造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集中受理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事项,进一步拓展“3+X”服务,在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的基础上,将社区矫正、法治宣传、安置帮教、信访化解等服务延伸到群众身边,让县城群众一进服务大厅的门,就能享受到“一站式服务”。同时,做细做实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和村(居)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围绕群众所需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按照“常态化、法治化、专业化、长效化、全民化”的“五化”工作机制,构建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基层网格员、普法志愿者等群防群治队伍,有效畅通法律咨询和解决疑难纠纷的渠道,降低群众依法维权的成本,享受实实在在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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