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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归属起纠纷 人民调解促和谐

来源:金凤区司法局 时间:2018-10-10 1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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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几年因为土地归属问题,引起的纠纷日益增加,其实相互之间退一步,很多问题都可以解决。

近日,丰登镇联丰村六队王某某来到丰登镇人民调解委会向专职人民调解员反映,2014年政府丈量土地时将自家土地算给窦某某家,村委提出到司法所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员仔细询问了过程后,得知,早些年正源街东侧联丰六队和八队有一片田地因地势洼出水不方便,2007年联丰村在六队和八队分界线上挖排水沟,因地势不平,将王某某家一块地划分到沟北边,与窦某某家田地相邻。自己家的大片田地在沟南侧,北侧不方便种植,便找到联丰村村委会进行调解。2012年5月17日经联丰村村委会调解处理后签订了协议,依照协议,窦某某家有王某某家0.247亩地,可进行耕种,但土地所有权归属于王某某所有,但2014年丈量土地时,听说将沟渠面积算给窦某某。

调解员在了解具体情况后,到现场查看情况,原地貌似已经不复存在,无法复量。并与窦某某亲属联系,随后窦某某妻子马某某,提到这边沟渠当初划分时是三角形,计算面积应该除以2,后经人民调解员耐心说明,马某某决定让出王某某家的0.247亩田地,但是对于沟渠面积坚决不肯让步,调解员先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先安抚马某某情绪,并再次联系王某某沟渠的事情继续进一步调解,从情理的角度劝导双方不要纠结于沟渠占用亩数归属问题,毕竟“金钱有价情无价”,要本着以和为贵的原则解决问题。

 通过人民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温情疏导,最终是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同意以协议上亩数为准,不再纠结沟渠亩数划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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