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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工作法​ 构建“访调”对接长效机制

来源:贺兰县司法局 时间:2018-11-28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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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贺兰县司法局始终以“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实现矛盾不上交”为目标,切实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探索建立“调解+”的新时代调解模式适时引入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延伸至信访工作,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矛盾不上交。

加强法律服务,创新“访调”对接无缝机制。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挂牌成立贺兰县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和1名律师。半年来,通过“访调”对接成功化解信访矛盾纠纷5件,引导诉讼6件,为来访群众解答法律咨询60余人次。二是加强法律服务。以村、居为单位将全县10个律所3个法律服务所,76名律师18名法律服务工作者派驻到村居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实现了“一村一居一法律顾问”全覆盖,结合民主议政日、党员大会、社区活动,开展法治讲座、律师咨询、民事代理,对于有信访苗头的群众,及时心理疏导,开展矛盾调解,引导法治轨道,将信访苗头消除在萌芽。

突出“三个化”,搭建“访调”对接协作平台。一是运作实体化织密县、乡居(社区)“访调”对接工作网络,打造“信访接待+人民调解平台,将可以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的信访案件化解在基层。二是对接常态化。借助县调解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与各乡镇、村居调委会的远程视频调解系统,建立“访调”对接联动机制,开展在线远程咨询40余人次,在线人民调解8件。三是管理规范化。成功化解的信访案件,将人民调解协议书、息诉罢访承诺书、保证书等上传至12348宁夏法网和宁夏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系统,及时化解,定期回访,确保化解成果。

 下一步,贺兰县司法局将通过抓规范,促进初访化解;压责任,攻克信访矛盾;优机制,增进群众信任不断丰富和完善“调解+”工作法,努力走出一条信访、调解“1+1>2”的新路,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普惠多元的纠纷解决方式,全力做好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接待化解和依法处置工作,努力构建“枫桥经验”贺兰升级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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