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贺兰县人民调解中心成功调处一起运输合同纠纷,为长途货运司机追回运费4000元,顺利化解矛盾。
春节将至,为了满足广大市民需求,做水产批发生意的赵某通过微信平台联系到货车司机王某,双方约定王某从广东杏坛拉运1300斤黑鱼至贺兰赵某处,到货后赵某给付王某运费9300元。两天后,到货验货时,却发现由于贺兰近日降温,1300斤的黑鱼冻死近400余斤,损失惨重,赵某拒绝支付先前约好的运费,双方发生激烈争吵,争执不下,来人民调解中心申请调解。
调解员了解情况后,明确指出造成今天这种局面,双方当事人都有责任,双方在承揽运输业务之前没做出任何约定,只在微信聊天中约定运费9300元,货到支付,并没有约定诸如遇到天气变化鱼死亡后所需赔偿等其他事项,而赵某拒绝支付运费也是不合理的。同时,劝说双方当事人不要刻意注重自己损失,新春佳节在即,本着和气生财的原则,双方要互换角色,多站在对方角度为对方着想。
经过我调解员近2小时的劝说,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降低了彼此诉求,在调解员的主持下,权衡各自利益,互谅互让,赵某当场支付了王某4000元运费,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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