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1日,一起由劳资纠纷引发的争议案件,经灵武市白土岗乡人民调解委员的调解,最终矛盾双方顺利达成协议,成功化解了双方的矛盾纠纷。
2019年10月11日,黄某某到白土岗司法所申请调解一起劳资纠纷,经过询问调查,原来:马某某承包了白土岗乡某工程项目,之后马某某雇佣了黄某某对项目中的一部分工程进行施工,这段工程完工后两人就应支付的劳务工资数额产生了纠纷,因此黄某某向白土岗乡人民调解委员申请调解。
在接到申请后,白土岗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了马某某,到施工现场进行了勘探核查,然后对矛盾双方进行调解。黄某某认为他完成这段工程应得的劳务工资为伍佰元,而马某某则说根据工程时间和工程量计算应付的劳务工资为100元,两人就此争吵不已。白土岗司法所工作人员马志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对双方的情绪进行安抚与调解,在找第三方相关人员核实市场行情之后,对比工程实际情况,最后计算出了合理的数额为贰佰元。最终矛盾双方达成协议,马某某同意支付给黄某某劳务工资贰佰元,黄某某不再因这笔劳务工资与马某某产生纠纷,并现场履行了协议,支付了劳务工资。
经白土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一起由劳务工资引起的矛盾纠纷最终得到了平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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