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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族农民工务工中病亡 人民调解联手帮助解困

来源:贺兰县司法局 时间:2020-05-21 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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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3月9日,四川省昭觉县彝族农民尼某某和丈夫伍某某到贺兰县立岗镇银川市某蔬菜有限公司务工,4月22日晚,尼某某在公司宿舍突发疾病,经贺兰县人民医院120抢救无效死亡,其死亡原因经公安局法医检验确定为猝死。

尼某某病亡后,家乡闻讯赶来的10多位彝族亲属向该蔬菜公司提出巨额赔偿要求,然而该公司隶属于广东省惠州市的总公司以尼某某突发疾病猝死,公司不承担责任为由拒绝赔偿,引起尼某某亲属强烈不满,采取阻挡农田浇灌、阻碍农田作业等过激方式索要赔偿款,由此导致双方矛盾激化,僵持不下。贺兰县司法局局长朱建新获知此情况后,立即指派县人民调解中心首席调解员马英杰、黄建海进行调解处理。调解员在全面了解死者病亡情况后,主动会同立岗镇人民政府、公安局治安大队、立岗司法所等部门共同开展联合调解,并多次与广东省惠州市总公司负责人进行电话沟通,以企业道义责任、社会公序良俗、法治理念等耐心说服总公司负责人,最终取得总公司负责人的理解和支持,安排了总公司法务总监专程飞赴贺兰县参与调解处理。5月12日,在县人民调解中心的多次努力下,总公司法务总监、死者亲属达成补偿协议,由银川市某蔬菜有限公司补偿死者尼某某丧葬费等共计35000元。

协议签订后,调解员又结合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说服死者亲属同意将死者遗体就近在银川殡仪馆火化。至此,一起彝族农民工务工中因病死亡而引发的群体性纠纷终于在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多次调解下得以圆满化解,死者亲属对贺兰县人民调解工作和调解员的真心帮助表示深深感谢,并感叹道:“你们真是热心肠的好人,体恤我们农民工的困难和痛苦,谢谢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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