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贺兰县司法局坚持以实现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为目标,积极探索基层治理途径,不断提高公共法律服务水平,着力推动实现基层社会“依法治理”的新模式。
优化工作架构,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充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乡村治理领导小组,以清单形式分解任务至各科室,进一步明确职责、细化工作、落实责任,形成各科室协同配合、共享信息,形成基层治理工作合力。
优化资源供给,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纠纷信息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资源优势,依托宁夏公共法律服务网、宁夏广电4K机顶盒村居电子阅报屏、法治贺兰模块作用,畅通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与各乡镇司法所、派出所、基层法庭的信息互联互融互通,精准研判群众法律需求,实现公共法律服务“有求必应”。通过“互联网+法律服务”在线人民调解32件,解答法律咨询460人次,收集矛盾纠纷线索17条,审核法律援助申请5件,开展专题法治讲座73场次,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800人次,代书128件,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审查修订合同145份,有效促进村(居)“两委”民主管理、科学决策、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
优化调解机制,提升社会维稳能力。坚持发展“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乡镇(街道)调委会、村居调委会、企事业调委会作用,不断织密人民调解“四张网”,形成上下联动、层层化解的调解网络,有效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真正实现矛盾纠纷不上交。截至目前,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共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841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719件,调处成功687件,调解成功率达95%,防止群体性上访3件76人次,未发生“民转刑”案件。
优化法治宣传,提升普法影响力。全面落实“谁普法谁执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制,统筹整合基层治理资源,以“服务大局普法行”“法治助力脱贫攻坚及乡村振兴”等活动为主题,组织各普法责任单位通过集市、新媒体宣传、举办讲座、网上答题等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50余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万余份。组织全县科级领导干部民法典专题讲座1次150余人,民法典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活动31场次,不断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和法律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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