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县紧紧围绕法治贺兰建设,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律服务的需求,不断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积极健全法律服务网络,全面提升法律服务品质,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公共法律服务在贺兰生根发芽,在走向全国中开花结果。
一是打造全方位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立县、乡镇(街道)、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平台,构建人民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规范律师轮流值班制度,建立退役军人“快速通道”和建档立卡户法律援助优先机制,积极参与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做好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
二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法律服务”,借助宁夏广电4K机顶盒,充分发挥村居电子阅报屏、法治贺兰模块作用,畅通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与各乡镇司法所、派出所、基层法庭的信息互联互融互通。为全县78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配备可视电话、宁夏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机等信息化设备。
三是组建“1+2+N”公共法律服务团队。有效整合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法律工作者等力量,汇聚分散的法律服务资源,组建由“一团(20名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团)二队(执法管理、宣传服务)+N个法律服务支队”组成的“1+2+N”公共法律服务团队,为广大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四是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全县7个乡镇(街道)实现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全覆盖,78个村(社区)法律援助信息员全覆盖。在工会、妇联等单位建立覆盖全县的法律援助点21个,延伸援助触角,形成了多层级、广覆盖的法律援助工作阵地。推行村(社区)法律顾问代为申请法律援助,群众在家门口即可享受法律援助,真正实现了普惠、便民的法律服务。
一年来,贺兰县司法局共开展各类法律专题讲座122场(次)、现场咨询3400人次、电话咨询926人(次)、微信咨询154人次、受理并指派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06件,办结法律援助案件430件,累计为受援人挽回损失493.3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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