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银川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现将《关于做好2018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宁司办[2019]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贯彻执行。各律师事务所报送以下材料:
一、《关于做好2018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宁司办[2019]2号)中附件1—5;
二、《宁夏回族自治区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表》(试行);
三、开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如何开展此项工作,6项制度的建立落实情况,代理涉黑涉恶案件数量,办理情况等。
四、承诺书。
以上材料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纸质版报送至银川市司法局916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逾期不报,将按照《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进行处理。
附件:1.《关于做好2018年度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宁司办[2019]2号).docx
2.《宁夏回族自治区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表》(试行).docx
3.承诺书.docx
银川市司法局
2019年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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