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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银川市司法局党委创建 “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模范机关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政治部 时间:2020-08-04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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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机关党支部、仲裁办党支部,局机关各科室:

《银川市司法局党委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实施方案》已经市直机关工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银川市司法局委员会

         2020年8月4日


银川市司法局党委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模范机关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加强机关党的政治建设,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按照《银川市直属机关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实施方案》(银党办〔2020〕45号)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开展“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以下简称模范机关)创建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立足司法行政机关“一个统筹、四大职能”推进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把做到“两个维护”、做好“三个表率”作为主要任务,把创建模范机关作为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的重要抓手,围绕“坚持五个聚焦、突出五个创建”为主要内容,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治理现代化,加快建设“绿色高端和谐宜居”美丽新银川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组织领导和主要任务

为确保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有序开展,决定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局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机关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司法局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政治部,孔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邓洪福、马雪、吴晓霞、马璇、杨黎路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银川市司法局模范机关创建各项工作。

(一)聚焦对党绝对忠诚,创建模范政治机关。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上作表率。

1.坚定不移执行党的政治路线。要牢固树立“首题必政治”理念,要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司法行政诠释忠诚的重要职责抓紧抓实,切实履行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政治合格基本标准,做到党中央提倡的坚决响应、党中央决定的坚决照办、党中央禁止的坚决杜绝。机关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自觉对照“三个表率”要求,立足本职岗位,把“两个维护”体现在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行动上,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体现在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上。负责政工的领导干部,每年要开展机关干部思想状况调研,围绕“新时代机关干部思想状况”为主题形成高质量调研报告,将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做深做实思想政治工作。

2.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制定《银川市司法局党委严格和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局机关和仲裁办党支部建立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台账,对请假未参加党组织生活的党员要发放“党组织生活补课告知单”及时发放学习资料进行“补课”,每季度向局党委报告1次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执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每半年公示1次,并向市直机关工委报告。党委书记围绕“强化政治机关意识、走好第一方阵”讲专题党课提高“三会一课”质量,持续推进局党委月度党建工作告知单制度,从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整治共产党员信仰宗教和参与宗教活动问题,稳妥有序处置不合格党员。

3.四项教育增强党员政治能力。围绕全市开展“大培训”活动,深化“345”锤炼初心、体悟使命教育。开展“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红色基因传承教育,赴宁夏工委纪念馆暨党史党性廉政教育基地等市级干部教育培训现场教学基地接受革命传统教育缅怀革命先烈。开展“守初心、担使命”专题教育,邀请党校老师围绕国史、党史、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开展专题讲座,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开展“信仰与忠诚”党性教育,组织机关全体党员赴宁东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基地,观看《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东讲话视频》《我宣誓》党性教育片,加强对党忠诚教育。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警示教育,参观自治区警示教育基地、银川监狱,观看《叩问初心》教育片,深入开展“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明纪”警示教育活动。

(二)聚焦干部队伍教育,创建模范学习机关。坚持学懂弄通做实,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上作表率。

4.把握重点学。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1+3”(1是政治引领党建先行,3是业务学、交流学、测试学)学习内容为主线,组织党员干部通读《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理论文献,特别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和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对宁夏的重要指示批示。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把学习成果落实到干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上,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奋力开创新时代司法行政事业新局面。

5.规范制度学。坚持党员领导干部领学督学促学,拓展“三个结合”学习方式,围绕“一个统领、十二个专题”学习目标,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次、集中研讨不少于4次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持续开展“书记课堂”活动,落实党委书记为机关党员干部作形势报告制度,局机关和仲裁办党支部书记每年在党支部讲党课不少于1次,将每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政治轮训班”作为机关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和党员干部培训学习的“加油站”,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开班培训“第一议题”,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政治成果、思想成果、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和制度成果。

6.丰富内容学。围绕全市开展“大学习”活动,丰富局机关和仲裁办线上线下同步学习,有效运用“学习强国”“宁夏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学院”等学习平台,引导党员干部养成读人民日报时政报道和重要评论、看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的习惯。建立支部党员群,及时分享好文章、交流学习心得。通过深化“三亮三比三提升”专项活动,举办“培训班”开展课堂教学,举办“集中读书班”开展“党建+业务+交流+测试”学,举办“专题研讨会”开展理论交流学,邀请“党校老师授课”开展专题辅导学。将精品“微党课、微宣讲、微故事”等优秀作品上传门户网站和党建阵地,成立局机关和仲裁办理论学习小组,评选青年学习标兵。

(三)聚焦务实工作作风,创建模范执行机关。强化责任担当,在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各项决策部署上作表率。

7.全力助推全市改革发展重点目标任务落实。按照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聚焦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紧盯疫情防控重大工作,发挥领导干部骨干带头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全力以赴,攻坚克难。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第十二届八次、九次、十次、十一次全会和市委第十四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全面履行司法行政部门职责,勇于担当,真抓实干,不折不扣推动市委中心工作。

8.深化“三强九严”工程。制定“银川市司法局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充分调动和发挥局机关、仲裁办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持续推进“三亮三比三提升”专项活动,通过“亮身份、亮形象、亮承诺”激发党员内动力,“比技能、比作风、比成效”推进工作促发展,“提升业务水平、提升纪律意识、提升治理能力”开展活动见成效。打造“政治功能强、支部班子强、党员队伍强、作用发挥强”四强党支部建设,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强化党组织主体责任,发挥党建引领法治力量,助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9.打造机关党建品牌建设深化“党建+法律服务零距离”品牌建设,服务银川发展,优化法治环境。党建+公共法律服务。严格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优化“12348法网服务为主、电话服务为辅、窗口服务为支撑”的线上线中线下三位一体法律服务模式,提升法律服务供给水平。党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机关党建指导员和律所党支部书记,参与本所律师代理涉黑涉恶案件研讨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把政治关。党建+人民调解“四张网”建设。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四张网”,加强乡镇、街道、村、居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发展,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党建+法治宣传教育。依托全市律师行业民法典讲师团,开展“民法典十进”活动,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营造全市公民学法用法氛围。

窗体底端

(四)聚焦为民服务意识,创建模范服务机关。牢记初心使命,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

10.建立为民服务解难题工作机制。结合新时代司法行政工作,准确把握党建在推进市域治理现代化当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强化党组织主体责任,发挥党建引领法治力量,助力市域治理现代化,积极打造机关“党建+法律服务零距离”“党建+仲裁为民好榜样”品牌,落实“街乡吹哨部门报到”“党员到社区报到”机制,强化机关党组织政治功能与服务属性,开展民法典宣传、法律咨询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积极推动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创新社会治理模式,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开拓法律服务新方式。

11.强化作风建设和监督执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对顶风违纪行为从严查处、通报曝光。持续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形成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制定《银川市司法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实施方案》,“以案为戒、以案示警、以案促改、以案正风为主题,在局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六个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和“四学四查四看”主题教育活动,结合各自岗位职责和自身实际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查摆个人在政治站位、理想信念、工作作风、规范执法、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查摆问题清单,为下一步整改落实打好坚实基础。

(五)聚焦精神文明建设,创建模范文明机关。强化文化建设,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12.深化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形式创新、内涵拓展、领域扩大,开展具有行业文明特色、职业文明特点、岗位文明风采的创建活动,提高创建层次和水平,提高干部职工素质,树立行业新风,展示精神风貌。扎实开展“走好新时代的长征路”宣传教育和“社会主义是干出来”主题活动等,推选一批“最美司法行政人”,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银川。局机关、仲裁办要结合业务工作目标和行业发展需要,开展“梦想与奋斗•建设美丽新宁夏”主题活动,挖掘先进人物优秀事迹,学习先进典型,激励干部职工比奉献、比作为、比担当、增强工作能力,提升工作质量。

13.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行政机关和仲裁工作各方面,组建成立“百名律师民法典讲师团”,把民法典宣传作为当前和“十四五”时期全民普法的重点任务积极参加政法大讲堂、政治轮训、理想信念教育等多种方式,多措并举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

14.学雷锋志愿服务在行动“每周五志愿服务日和每月22号爱国卫生运动服务日”活动形成常态化,推进党建引领志愿服务,组织党员到兴庆区满春社区等基层联系点,开展“银川市司法局学雷锋志愿服务在行动”,在重大节日开展爱心帮扶、小区卫生整治、法律服务进社区等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当前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积极组织党员适时进社区参加疫情防控、疫情普查、站岗值勤等各项志愿服务工作。开展“文明交通我劝导”,组织机关党员干部定期赴交通点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活动。

、实施步骤

创建活动从20207起至202212月底为期3年,2020年为模范机关创建年,力争创建成为第一批模范机关,2021年为巩固提高年,2022年为长效常治年

(一)全面启动2020年7月至12月部署市司法局、仲裁办模范机关创建工作,成立模范机关创建领导小组,制定模范机关创建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二)巩固提升(2021年1月至12月)。在前期创建的基础上,对创建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对各项工作进行巩固,确保工作不反弹,思想不懈怠,持之以恒的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
     长效常治2022年1月至12月)。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以完善的制度和刚性的落实,确保模范机关创建工作长期长效开展,促进机关党建工作持续迈上新台阶

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要协助抓好分管领域党的建设工作。局机关、仲裁办党支部书记把创建模范机关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认真筹划,精心组织,团结带领全体党员积极争创第一批模范机关。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模范机关创建工作不断强化政治担当,认真职尽责在创建活动中创先争优,积极作为

彻底整改问题要把创建模范机关工作与整改各项问题紧密结合,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和仲裁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央区、市党委巡视巡察反馈问题、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反馈问题以及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情况认真梳理、举一反三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彻底将存在问题整改到位,落地见效

(三)强化督导考核。要把创建模范机关纳入年度考核和星级评定,每年对创建工作进行考核评价。要将创建活动情况列入局机关和仲裁办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局机关党支部、仲裁办党支部书记每年年底向局党委述职,并向局党委报告创建活动和年度党建落实情况。要不断优化改进对基层党组织考核工作,做到简便易行、务实高效。

(四)加强典型示范。要注重培育、选树先进典型,结合两优一先等评选表彰,激励党员干部和基层党组织争做先进、争当模范。要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做法,及时在新闻和报刊媒体、银川市司法局网站发布相关工作动态,营造良好氛围,形成对标先进、学习先进、争做先进、共创共建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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