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律协党委,公证处党总支,局机关各党支部,仲裁办党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律师、公证行业党的建设共作,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和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覆盖活动的实施方案》(宁司党发〔2017〕11号)文件要求,局党委制定了《推进律师和公证行业党建工作全覆盖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银川市司法局委员会
2017年3月17日
关于推进律师和公证行业党建工作全覆盖活动实施方案
律师和公证行业党建工作是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重要组成部分。进一步加强和推进新形势下律师、公证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对于确保律师和公证工作正确方向,全面加强律师、公证队伍建设,促进律师、公证事业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工作职能作用,更好地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开展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全覆盖活动的实施方案》(宁司党发〔2017〕11号)文件精神,结合《关于向市司法局党委所属基层党组织委派党建工作指导员的通知》(银司党发〔2015〕4号)和《关于银川市司法局党建指导员与基层党组织联络员进行对接的通知》(银司党发〔2015〕14号)文件要求,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银川市委决策部署,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加强律师和公证行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党的组织、党的工作和党的活动覆盖取得突破性进展,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律师和公证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深化星级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发挥“三员”(党建指导员、基层党建联络员、党建平台管理员,以下简称“三员”)作用,不断加强律师和公证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全面提高党员律师和公证员思想政治素质;进一步规范党员律师、公证员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托银川市律协党委和公证党总支建立党员律师、公证员信息平台,加强党员律师和公证员队伍建设、培训学习和发展党员力度;创新党组织组建方式,全面提升局所属社会基层党组织覆盖面,全面提升律师和公证行业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借助“三员”间相互对接指导,使律师和公证行业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增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更加突出。
三、重点工作措施
(一)加强律师和公证行业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高度重视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注重选好配强负责人,真正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团结和带领广大律师和公证员忠诚履行职责的坚强领导集体。党建指导员与基层党建联络员定期开展对接帮扶,指导支部党建工作档案规范化、队伍思想统一化。对不具备成立党支部的律所进行引导。比如,帮助指导律师行业发展党员和成立基层党组织的相关要求等。党组织书记要注重从党性较强、群众威望较高、业务精通的律师事务所党员主任、党员合伙人或资深党员律师中选配。
(二)做好建章立制工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学”和“做”上深化拓展,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取得实效。党建指导员要定期对接律所、公证处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结合“银司党发〔2015〕14号”文件要求),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落实好党组织按期换届、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等党内政治生活制度。银川市律协党委要结合宁夏律师协会党组织“系列规章制度”,制定出银川市律协党委系列规章制度,明确决策事项、运行模式、工作机制,发挥好指导、协调作用。建立联系服务机制,银川市律协党委和公证党总支要积极发挥作用,组织律师、公证行业开展党建工作调研交流会,取长补短、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三)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严格落实“应建尽建”、“应派尽派”要求,着重抓好新设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组建工作。目前,市律协所属律师行业无党员律所15家,均由局党委委派党建指导员开展政治引领和宣传学习等方面工作。凡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组织关系转入本所支部)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都要建立单独党支部;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要采取片区联建、挂靠组建等方式,建立党组织,实现党的组织全覆盖。
(四)促进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履行社会职责。围绕“美丽银川”建设,继续深入开展“双争双创双满意”、“律师、公证员进社区”活动和“党建项目”申报工作。每个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要联系一个社区,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以“学雷锋志愿服务在行动”为主题,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履行社会职责,共同促进法治银川建设,扩大律师、公证行业的影响。同时,试行“社会组织+联建”新机制。鼓励律所、公证处党支部“突破地域搞联建,创新载体促双赢”,以实现互利互惠、互助共赢为目标,在全市社会组织打造一批“联建支部”运行的亮点,在交流学习中探索解决“小马拉大车”的难题。
(五)建立党员律师和公证员信息平台。按照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委《关于对全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的通知》要求,对本市律师事务所中党员律师和公证员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切实摸清底数,厘清现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银川市律协党委、公证党总支积极与上级党组织及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沟通,搭建符合时代需求和百姓需要的“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结合开展业务工作,采集律师、公证行业党组织的变化、律师和公证员的政治面貌、组织关系状况、思想状况等党建基础信息,及时更新律师、公证员党员教育培训、执业流动、奖惩等信息,实现信息数据互通共享,改进发“通知”形式填报表的弊端。
(六)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党建指导员主动了解对接律所、公证处行业整体情况,把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管理层中的优秀党员推选为党务工作者,把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到管理层。党建联络员积极做好在优秀青年律师和公证员中发展党员基础工作,配合党支部书记、党建指导员切实加强在党组织力量薄弱的律师事务所发展党员工作,不断壮大党员律师、公证员队伍,努力建设一支数量较多、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七)规范党员日常管理。巩固提升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党费收缴等专项检查行动成果。规范党组织关系转接,着重加强新执业律师和公证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除兼职律师、公证员和有正规单位的退休人员外,党组织关系必须转入律所、公证处党支部,确保每名党员都能正常参加组织生活。在律所、公证处工作一年以上的实习、行政人员中的党员,应将党组织关系转至所在党支部。规范党费收缴工作,确保每名党员按时、足额交纳党费。
(八)加强律师党员教育培训。将党员律师、公证员和党务工作者纳入司法行政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依托党校、律师学院等基地,分层次开展培训。银川市律协党委、公证处党总支负责组织培训所属党员律师、公证员和党务工作者。按照区厅统一要求,积极参加“红色之旅”党员活动及重温入党誓词等活动,增强党员律师、公证员的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通过“银川市司法局党建微平台”,党建平台管理员定期发布党建信息,引导广大律师、公证员加强职业道德建设,依法、诚信、规范执业,自觉维护律师、公证行业良好形象。
(九)切实为党员律师和公证员服务。充分发扬党内民主,推行党务公开,市律协党委、公证党总支要谋划信息考核奖励机制,做到有活动写信息有平台强宣传。局机关党建平台管理员,要有担当意识、责任意识,收集和整理律所、公证处党组织信息,加强网络宣传和报道。按照《银川市党内关爱资金筹集使用和管理办法》,认真落实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切实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主动关心、爱护老党员和生活困难党员律师、公证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使他们真正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成立银川市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反映律师诉求,全面保障律师的合法执业权利和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切实关心维护律师正当权益,激发广大律师的工作热情和主人翁意识,形成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市律协党委、公证处党总支要建立“关心爱护年轻党员律师和公证员成长”机制,安排业务熟、能力强、经验丰富的党员律师和公证员开展传帮带,增强他们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关心党员律师和公证员的政治进步,注重推荐优秀党员律师和公证员入选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
(十)健全律师和公证行业党建工作责任制。局党委将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作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方面,纳入党建工作整体布局,形成市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宏观指导,市司法局党委具体负责,市律协党委、公证党总支协助实施,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律协党委、公证党总支要结合开展行业自律,积极协助市局党委“三员”覆盖律师、公证行业开展党的工作。要建立健全律师和公证行业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把律师和公证党建工作纳入银川市司法局、市律协党委、公证党总支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把律师和公证行业党建工作成效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
(十一)积极探索律师和公证行业党建工作先进经验。银川市律协党委、公证处党总支要确定一批组织健全、管理规范、工作活跃、成效显著的基层党组织作为示范点和宣传窗口,及时总结推广他们的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其示范和带动作用。认真学习借鉴或调研先进地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符合律师和公证行业实际的党建工作新路子。在“七一”前,表彰律师、公证行业党建工作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在维护法律尊严、服务社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有突出贡献的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广泛宣传他们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营造局所属社会基层党建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向律师、公证行业委派党建指导员,是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工作的拓展和延伸。党建指导员、基层党建联络员和党建平台管理员要相互支持、密切配合,积极探索,为律师、公证行业党组织搭建好桥梁和纽带,努力争当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排头兵。
(一)高度重视。市律协党委、公证党总支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三员”覆盖律师和公证行业党建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做好律师和公证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作为加强律师和公证行业管理的重要举措,把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纳入工作总体布局,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指导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推进银川市律师和公证事业健康发展,为司法行政工作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贡献。
(二)加强指导。“三员”要认真了解掌握对接律所、公证行业党组织的思想状况、动态信息,开展符合律师、公证行业文化特点的党组织活动。“三员”及时添加“湖城司法行政党建QQ群”(QQ群号:426362092)互动交流,指导员每月至少两次与基层党建联络员进行对接开展工作情况。指导员每年1月5日前、6月5日前向局政治处上报基层党组织工作小结,党建联络员每季度末向指导员、平台管理员报送基层党支部情况季报表。局党委会成立考核组对“三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对敷衍了事、对接不畅、过期不报等情况,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问责处理。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评先评优和年底绩效考核重要依据。
(三)注重宣传。党建平台管理员及时更新“银川市司法局党建微平台”信息,收集和整理学习资料,确保党员律师、公证员在思想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同时,市律协党委、公证党总支要做好党建工作全覆盖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网络和自媒体,挖掘总结律师、公证行业党组织开展党建活动信息,创新活动载体,准确把握工作动态,努力推动律师和公证党建全覆盖工作均衡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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