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银川市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充分发挥“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重要进展和显著成效。
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党的领导,统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任务分工台账,建立“1+3+X”的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体系,组织全市开展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讲座等867场,刊发宣传稿件1200余篇,制作重点执法部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普法视频9期,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8000余场。联合市教育局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校园活动,在全市中小学举办“法治第一课”60场,让法治种子在校园开花结果。二是统筹谋划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制定出台《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深入学习贯彻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提供制度保障。大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兴庆区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灵武市获评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银川市村(居)法律顾问等4个项目获评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案例入选银川市首届“十大法治建设典型案例”。三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培训考核。健全完善常态化法治督察机制,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和第三方评估,下发提示函、督办函10件,约谈部门负责人1人,推动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和自治区依法治区办中期督导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举办全市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研讨班,联合市委组织部在浙江大学举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专题培训班,进一步提升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持续加强法治建设在市委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年度考评中占比,修订2022年全面依法治市绩效考评细则,细化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在全区率先实现领导干部述法“述评考用”工作闭环,结合述法报告、第三方评估、日常考核等对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确定评价意见,并向市委组织部提供,作为衡量党政主要负责人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二)推动良法善治,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扎实推进行政立法工作。灵活运用“小切口”“小快灵”式立法,充分发挥司法部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制定《2022年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审查修订《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配合做好国家、自治区立法草案的调研工作,以法治手段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突出问题。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季报告”制度,审查市委、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及部门文件212件,向市人大和自治区政府备案政府规章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8件,备案审查县(市)区及市直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44件,督促纠正1件,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三是持续提升依法决策水平。起草《银川市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银川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邀请市政府法律顾问全程参加政府常务会22次、各项专题专项会议151次,审查市政府各项合同35件,审查涉法文件77件,在解决银川市交通疏堵“6+N”工程、“办证难”“保交楼”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中充分发挥重大行政决策法律保障作用。
(三)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力度。2022年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共作出行政处罚7035件、行政强制190件、行政检查2317件。规范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全市各单位报备重大行政执法决定213件。二是探索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深入推动规范化执法和包容审慎监管,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于处罚清单和“首违不罚”工作。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化建设,研发“银川市规范行政执法”小程序,实现执法人员2分钟内完成涉企执法及备案,企业1分钟内完成行政执法检查评价,有效解决执法人员力量不足、涉企执法监督滞后、执法部门备案不及时等问题。三是持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队伍建设。举办两期行政执法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规范化执法意识和水平。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194名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通过率达100%。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证件换证审核工作,审核执法证件1282本,统一换证率100%。
(四)促进公平正义,推动行政复议应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一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出台《银川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健全《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工作规则》等配套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完善细化内部审查、受理、议决、审批等流程。成立以政府主导,政府部门、专家学者参与的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效。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40件,受理132件(不含旧存),办结80件。二是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深入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出台《银川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规定》,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公开、现场评价、督查通报、责任追究等配套机制,向市公安局等19家部门(单位)发送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函,进一步压实行政应诉主体责任。举办全市行政应诉专题培训班,有效提升领导干部开展行政应诉水平,在全市形成“告官能见官、出庭又出声”的良好局面。三是健全行政诉讼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在市县两级全面建立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探索建立行政争议诉前实质性化解、府院诉前调解双项审查等配套工作机制,逐步形成由县(市)区政府牵头组织、人民法院积极配合、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具体调解的工作模式,截至2022年底全市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累计成功化解行政案件18件。
(五)践行法治为民,畅通公共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一是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提档升级。巩固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进百村”工程,构建“普惠均等、便捷高效、智能精准”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推进公证机构分类改革,深入开展公证公益法律服务。组织律师深入开展“法治体检”“百所联百会”等服务民营企业活动,护航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平稳发展。将维护英雄烈士人格权益、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等事项纳入法律援助范围,持续做好低收入群体、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接待法律咨询2.95万余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04件,挽回经济损失1586.44万余元。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加速推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80个普法责任单位的“四清单”进行全面修订。推动“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制度化,开展宪法宣传活动1013场。组织“法雨春风 乡村振兴”专项行动,扎实开展“法治进乡村”等20项法治主题宣传。培育“法律明白人”及其骨干5380名,实现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全覆盖。兴庆区掌政镇掌政村、金凤区丰登镇西新村和灵武市临河镇上桥村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三是人民调解成效稳步提升。全面统筹调解资源, 在全市共打造“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309个。开展“调解九进,服务万家”专项活动和“调解促稳定 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镇。全年共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2.51万余次,调解矛盾纠纷5749件,调解成功5504件,调解成功率96%。
二、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有关要求,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在推动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坚持将法治建设放到全局位置,先后组织召开局党委会、局长办公会43次,协调、研究、部署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意见和自治区依法治区办中期督导反馈问题整改等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切实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落地。扎实履行市委依法治市办职能,先后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1次、委员会办公室会议3次,研究提出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审议《银川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等重要文件,围绕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提出全面推动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的一揽子措施,推动银川市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
2022年,市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普法宣传形式还需进一步创新,实效性仍需进一步强化。二是基层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个别领域行政执法还不够严格规范。三是公共法律服务质效还需进一步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触角还需进一步延伸。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认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密结合,指导各县(市)区、各部门抓好银川市《关于深化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主要任务分工台账》贯彻落实,不断把学习宣传贯彻引向深入。
(二)持续强化全市法治政府建设的统筹协调力度。健全完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和办事机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市委依法治市办及四个协调小组职能作用,扎实做好统筹谋划、督促落实等各项工作。健全完善常态化督查督导机制,制定法治督察计划,扎实开展法治建设实地督察、第三方评估,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等重点工作,实现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三)持续用力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严格对照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指标体系和标准要求,制定银川市示范市创建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方法举措、责任分工。结合“四强”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坚持“走出去”学先进、“带回来”促提升,深入学习借鉴外省示范创建先进经验。统筹指导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强化目标导向,奋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全面突破、快速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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