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15336”部署要求,紧扣法治强市建设目标,充分发挥“一个统抓、五大职能”作用,主要负责同志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放到全局位置,部署重要工作,督办重要任务,法治政府建设“八大行动”和提升工程纵深推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第一阶段工作顺利完成,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不断提升。
一、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一)坚持党对法治建设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扎实有力。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一是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全市普遍建立“1+2+X”学规学法制度清单体系,协助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13次,组织53名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集中旁听庭审,举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专题培训班,推动领导干部学法、懂法、用法、尊法意识进一步增强。二是法治建设责任压紧压实。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覆盖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组织2个县(市)区和4个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现场述法,向市委组织部提供79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评价意见,实现“述、评、考、用”各环节完整闭环、协同联动。三是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推进。召开全市法治政府建设推进会议,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八大行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政府立法质量提升等8个方面30项推进举措落地见效。高质量完成104项创建指标,扎实开展“三类人员”考法7906人次、“四类案卷”全覆盖评查2轮次等创建评估准备工作,全力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
(二)提升立法决策质效,制度规范体系日益完备。健全完善政府立法制度和行政决策机制。一是政府立法供给不断加强。编制政府立法年度工作计划,提请政府制定、修订《银川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程序规定》《银川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10件,指导部门对《银川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实施细则》《银川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开展立法调研,对《银川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开展立法后评估。二是备案审查机制严格落实。编制合法性审查事项指导目录清单,优化合法性审查程序,全年共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协议等320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60件,审查率、报备率均为100%。排查涉企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492件,修改、废止、失效200件,加快服务和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三是重大行政决策持续规范。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和法定程序,规范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全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市政府法律顾问参加市政府常务会、专题会73次。
(三)坚持执法为民初心,行政执法质效显著提升。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行政执法改革全面深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全市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在全市有行政处罚权部门建立包容免罚清单,明确318项不予处罚和61项从轻减轻处罚事项。二是行政执法监督提质增效。建立市县乡三级全覆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设置执法监督机构257个,配备执法监督人员660名,首次将市税务局、邮政管理局等自治区垂管机构纳入监督范畴。建立执法监督与检察监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衔接机制,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按照“一部门一清单”查摆整治突出问题255项。三是涉企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出台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措施20条,严格落实涉企执法检查登记备案制度,建立涉企“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机制,加快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全面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方式,大幅减少执法扰企,实现全市行政检查数量和涉企执法投诉举报数量均下降30%。
(四)坚决守护公平正义,行政复议应诉高质高效。持续加强和改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一是复议应诉工作不断加强。打造全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试点,推行行政复议“容缺受理”“多元审理”,以“不见面”形式受理复议申请超60%,行政复议案件量同比增长98.8%,首次超过行政诉讼案件总量。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落地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现场评价、定期通报、督察反馈、责任追究等机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保持100%。二是行政争议化解持续推进。健全完善常态化府院、府检联动机制,推进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与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站式矛盾纠纷化解中心一体融合,遴选40名律师组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律师专家库,市县两级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案件化解率35.7%。三是复议监督职能充分发挥。持续加大市县两级行政复议机构对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的审查力度,制发行政复议意见书26份,已审结的案件中作出纠错决定162件,其中作出撤销决定46件、确认违法77件、责令履行31件、变更8件,纠错率12.4%,有力监督各行政单位依法履行职能。全市复议决定履行率始终保持100%,经复议后提起行政诉讼比例12.8%,较上年度下降2.3%。
(五)优化公共法律服务,赋能社会治理提档升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一是公共法律服务持续拓展。建立全区首家涉外、涉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通过“走出去”服务企业270次,覆盖企业230家。在全市建成新业态新就业群体公共法律服务站8个,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175件,挽回经济损失1999.4万元。健全完善“百所联百会”“百名律师进千企”机制,累计为800余家民营企业开展免费“法治体检”。二是普法宣传质效不断提升。组织全市开展“民法典宣传月”等各类普法宣传活动8000余场,发布“典型交通事故”等以案释法案例600余件,开展法治文化活动300余场。推出“法律知识大比拼——寻找身边的法律明白人”系列活动16场,视频点击量300万余次。市司法局被评为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单位。三是人民调解品牌持续擦亮。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24年新增人民调解委员会71家、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7家、人民调解员930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4万余次,矛盾纠纷化解率达99%,“和谐大叔”、“小燕”调解室等先进经验全国推广。
二、存在问题及下步措施
2024年,市司法局法治政府建设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市县乡三级执法监督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基层司法所法治审核职能作用还需进一步发挥、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还需进一步降低等。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基层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理念还不够深入、法治政府建设协作机制还不够完善、法治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等。2025年,市司法局将持续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法治政府建设“15336”工作要求,按照“八八九九”总体思路,全力推进依法治市提标计划、依法行政提质计划、营商环境提效计划、法律服务提优计划等“八大计划”,紧扣年度立法工作完成率100%、“双随机、一公开”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制定和执行率100%、合法性审查事项清单编制率10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等“八大指标”,全面落实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点“九十九项任务”,纵深推进立法决策科学化、行政执法规范化、营商环境法治化、矛盾化解实质化、制约监督体系化和法治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提升,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速、率先突破,为加快建设“双示范市”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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