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银川市深刻把握新时代法治建设任务要求,紧紧围绕“一规划两方案”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实地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等工作重点,充分发挥法治督察在法治建设工作中督促推动、压力传导、责任落实作用,坚持边实践边探索、边督察边整改,有力推动全市法治建设水平实现全面突破、整体提升。
一是创新督察方式,不断提升督察质效。在广泛开展座谈交流、查阅台账、专题测试等常规动作的基础上,创新开展全域网络检索、政务服务大厅暗访、第三方评估、“12345”投诉举报问题梳理等活动,2021年以来,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开展5轮实地督察,全面总结推广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典型经验、创新做法,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漏洞短板,并以“问题清单+责任单位+对应参考案例”形式有效指导各地各部门全面落实整改。二是走好群众路线,广泛收集民生民意。将督察重心从“被督察单位”向“监管领域工作一线”转移,在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中,督察组先后前往车管所窗口单位、客货运输重点场所等地进行实地走访,并对基层一线干部和现场群众进行随机访谈,通过“到现场看、见具体事、听群众说”的方式,“一手”掌握基层一线工作动态,直观高效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让督察工作更接地气、更贴民心、更解民忧。三是坚持齐抓共管,有效凝聚督察合力。落实法治督察与政府督查协作配合机制,将法治建设纳入政府年度督查计划,在全区五市率先出台《银川市人民政府重点工作落实事项事前提示事中督办事后通报工作推进机制(施行)》,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政府督查室等联合成立督导组,督促跟进全市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各项工作有效落实。全面推进纪检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协同联动机制,定期开展行政执法联合督察,强化违法违纪线索移送办理,并向市纪委监委移送不履行法定职责导致行政败诉案件线索。四是强化督考结合,持续释放督察效能。用实用好考核评价“指挥棒”,将法治建设纳入市委、市政府绩效考评共性指标,将督察结果作为评价各地各部门法治建设情况的重要依据。出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创新与丰富领导干部述法形式,将是否依法履职作为领导班子和市管领导干部政治素质反向测评内容,向市委组织部提供67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价意见,在全区率先实现“述评考用”工作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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