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共法律服务 > 司法鉴定

银川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司法鉴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检查情况总结

来源:司法鉴定管理局 时间:2017-11-22 10:39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为认真落实《银川市司法局关于印发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银司发〔2016〕129号)的通知精神,按照年初工作安排,我局积极组织开展了对银川市司法鉴定机构的执法检查。

一、 基本情况

上半年司法鉴定执法检查主要针对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以来新审批的18家司法鉴定机构。执法检查主要采取现场查看、机构资质审批、业务开展情况及机构负责人座谈方式进行。

在执法检查中,大部分司法鉴定机构接到通知后,能积极配合检查,同时能结合本机构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执法检查主要是通过六个方面考核司法鉴定机构在执业中是否规范及司法鉴定人在做鉴定中程序是否规范。宁夏华正安信检查评估有限公司、宁夏晟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制定了司法鉴定管理制度、司法鉴定工作流程,执业场所规范、配备了符合进行司法鉴定的仪器设备,规范化程度较高。宁夏惠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在文书制作以及司法鉴定档案建立储存方面,能够严格按照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制作司法鉴定意见书。同时,在档案储存有一套规范的流程。创新性的建立电子档案,方便查找及储存。

在检查过程中,通过检查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及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证,所有被检查机构的鉴定人都有持有司法厅核准实发的司法鉴定执业资格。通过对案卷的抽查,了解机构的业务量、三级审核的落实程度及收费情况,此次随机检查的6家机构中没有乱收费的情况,但是开展业务的只有4家机构。

二、存在的问题

(一)重视程度不够。个别机构对司法鉴定工作的认识程度不够,机构设立后,没有建立与司法鉴定有关的工作制度,机构负责人和司法鉴定人对司法鉴定工作的认知度不高,有些鉴定人居然不知道自己司法鉴定人身份和职责。

(二)司法鉴定机构执业场所不规范。宁夏中联天际旧机动车司法鉴定所这两家机构在申请设立的原址没有机构的标识和司法鉴定人;尤其是宁夏中联天际旧机动车司法鉴定所根本就不在原申请地址,而且申报的原地址是居民住宅的楼上,不符合要求;机构负责人电话自始至终处于不接听状态。                                                                                                         

(三)司法鉴定机构行业形象亟待规范。50%的鉴定机构在行业形象建设方面做的不到位,宁夏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办公场所面积未达标,上墙公示没有按要求落实到位,内容不规范、不完整,个别鉴定机构以房屋装修、建设等原因为由,办公场所既不达标、办公环境较差,影响了司法鉴定行业形象

(四)开展业务不积极。在我们进行执法检查的6家司法鉴定机构中,只有4家机构开展了业务。

(五)司法鉴定机构接受监管的意识不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司法鉴定机构审批设立后,必须要到银川市司法局和属地县(市)区司法局进行接洽,并接受监管。但部分司法鉴定机构设立后未主动到监管部门备案。

  三、整改措施

(一)在此次执法检查中,没有进行制度建设和上墙的司法鉴定机构,在7月30日前进行完善,我局和县(市)区属地司法局将在8月30日前进行复查,对复查仍不符合要求的,报司法厅予以注销。

(二)加强对新审批机构的上岗培训。我局将组织进行培训,强化对新准入司法鉴定机构人员的培训学习。

(三)对宁夏尤尼泰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宁夏中联天际旧机动车司法鉴定所这两家机构下发限期整改意见书。银川司法局将会同兴庆区司法局和金凤区司法局进行检查,若对存在问题不落实、不整改,验收不合格的,报司法厅依法予以注销。

(四)加强对银川市司法鉴定机构的属地管理。银川市将于近期下发文件,对银川市现有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重新属地管理的划分,进一步明确县(市)区司法局的监管作用。

(五)开展司法鉴定机构信用体系建设。将银川市纳入名册的全部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录入信用体系。继续在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司法鉴定行业履行社会责任评价工作,进一步促进行业机构遵守执业道德规范,履行社会责任。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