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司法鉴定机构: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司法厅《关于组织实施2020年度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的通知》(宁司办〔2020〕4号)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组织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参加了2020年度能力验证。根据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反馈结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全区共有14家司法鉴定机构参加了法医类的法医病理、法医临床、法医精神疾病、法医毒物、物证类的指印、笔迹、朱墨时序、交通事故车速痕迹、医疗过错等18个项目类别的能力验证,其中14项通过率达到100%。应当参加能力验证的司法鉴定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其中有6家司法鉴定机构参加的所有项目均获得了“满意”的成绩,1家司法鉴定机构获得了全部“通过”的成绩。
二、通过情况
此次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活动开展以来,全市各司法鉴定机构均能按照要求,积极参加各相关类别项目的能力验证,促进了我市司法鉴定质量管理工作健康发展。从反馈的评价结果来看,一是能力验证项目均为满意的司法鉴定机构。宁夏法庭科学司法鉴定中心、宁夏证泰司法鉴定所、宁夏精神疾病鉴定所、宁夏鼎实生物鉴定中心(有限公司)、宁夏六维物证司法鉴定中心、宁夏谨证司法鉴定中心。二是司法部专项检查项目“篡改文件鉴定”均为满意的司法鉴定机构。宁夏证泰司法鉴定所、宁夏六维物证司法鉴定中心、天津市天鼎物证司法鉴定所宁夏分所。三是部分项目获得满意的司法鉴定机构。天津市天鼎物证司法鉴定所宁夏分所参加的“朱墨时序鉴定”项目;宁夏博瑞司法鉴定中心、宁夏华振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参加的“道路交通事故痕迹鉴定”项目;宁夏四维金盾中天司法鉴定中心、宁夏一路平安司法鉴定中心参加“血液中乙醇含量测定”的项目;宁夏昊天司法鉴定所参加“法医病理学死亡原因鉴定”的项目。四是新项目和新机构参与项目满意情况。宁夏四维金盾中天司法鉴定中心参加的“医疗过错鉴定”项目获得“满意”,开创了我市该业务的先河。宁夏谨证司法鉴定中心获得“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法医临床学损伤程度鉴定”项目满意。
三、未通过情况
我市目前仍有三家机构的4个项目,未通过能力验证。
1.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司法鉴定中心参加的“法医临床学伤残程度鉴定”项目未通过。
2.宁夏一路平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临床学听觉功能评定,“法医临床学视觉功能评定”项目未通过。
3.宁夏四维金盾中天司法鉴定中心“道路交通事故车速鉴定”项目未通过。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研究讨论,从“通过”向“满意”转变。各司法鉴定机构通过司鉴院反馈的情况,对机构参加的项目中为通过的,进行进一步研究讨论。向该项目为“满意”的机构进行学习,找出自身不足,为今后能力验证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自我梳理,自查自纠,“从不通过”向“通过”转变。各司法鉴定机构对本机构没有通过的项目,深入自查自纠,要向司鉴院的专家虚心咨询不通过的原因,并通过组织机构内司法鉴定人对该项目试题进行充分研究,保证在今后鉴定中不出现类似问题。
三、认真总结工作,报送整改报告。未通过和通过未达到“满意”的机构需对标对表,结合机构自身问题,查找原因,总结优点和经验,分析自身不足,讨论解决办法,弥补不足。整改报告需在11月20日前送至银川市司法局904办公室。
附件:1.2020年度全市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情况统计表.docx
2.2020年度全市各司法鉴定机构能力验证满意、通过情况统计表.docx
3.2017-2020年全市司法鉴定能力验证情况统计表.docx
银川市司法局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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