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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司法行政系统以监督管理为基础 以教育帮扶为核心 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提质增效

来源:银川市司法局 时间:2023-07-11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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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专门法律,为社区矫正工作依法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三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及自治区司法厅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关于政法工作要求,积极履行职责使命,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为平安银川、法治银川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是紧盯组织保障系统化,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成立银川市社区矫正委员会,制定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规则》《工作职责》,明确人员组成、职责任务和工作机制目前,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社区矫正委员会、社区矫正机构实现全覆盖。出台《社区矫正联席会议制度》《档案文书管理制度》等19项制度,细化工作流程,规范审批程序。联合银川市人民检察院印发了《银川市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生产、经营性外出请销假管理细则》《银川市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暨社区矫正案卷交叉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为规范执法审批程序、开展案卷交叉检查、执法检查、同堂培训奠定了基础。定期召开全市社区矫正预警研判会议,对重大事项、安全隐患进行研判分析,防止脱管失控和重新违法犯罪发生。三年来,全市共召开社区矫正委员会9次,预警研判会78次,开展执法检查22次,重大事项核查102次。

    二是紧盯教育矫正精细化,落实“一人一策”模式。认真落实自治区司法厅社区矫正“规范管理年”和“质量提升年”活动,推行国学教育、法治教育、红色教育、警示教育、劳动教育和心理疏导“5+1”教育矫正模式。深化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银川市司法局与宁夏女子监狱签订《银川市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协议》,利用监狱、戒毒场所资源优势,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入监警示教育活动,加强法律、文化和身份认知教育针对社区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三年来,共开展法治教育课堂170场次,警示教育活动54场次,对于预防和减少再犯罪起到了积极作用。

三是紧盯教育帮扶多元化,建立“三位一体”机制。指导各县(市)区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家庭扶持的“三位一体”帮扶机制,打造凤城助矫行动”品牌活动,采取结对联建、社矫开放日、普法宣传等多种措施开展教育帮扶工作。通过“宁矫通”手机APP、微信群定期推送就业政策、招聘信息,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就业指导培训。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连续六年与社会第三方心理矫治机构合作,围绕“未成年、女性、重点人员”等方面矫治工作签订心理矫正服务协议。三年来,全市共开展各类教育帮扶活动19次,开展“线上、线下”心理辅导讲座76场次,让他们在认罪悔罪、服从监管的同时,最大程度体会到司法温度。

四是紧盯安全防控智能化,加快“智慧矫正”建设。积极落实《宁夏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实施方案》,以创建“智慧矫正”中心为抓手,加强社区矫正场所和信息化建设。注重宁夏社区矫正信息管理平台实战应用,区、市、县(市、区)社区矫正机构、乡镇司法所实现“纵向四级贯通”。利用视频巡查系统,定期组织视频点名、督导和研判预警,实现了监督管理由“人防”与“技防”相结合的转变。目前,全市6个县(市)区已加紧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其中,灵武市智慧矫正中心已接受司法部视频验收通过,现已申请司法部进行实地验收评审,力争“十四五”期间全部完成“智慧矫正中心”建设,为社区矫正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是紧盯矫正队伍专业化,努力打造过硬队伍。加强对市、县(市)区、司法所三级社区矫正专门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县(市)区分级举办社区矫正培训班,对全市社区矫正业务骨干进行专题培训。选派九批监狱戒毒警察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委托的方式,鼓励引导社会组织和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参与教育帮扶。三年来,全市共开展社区矫正工作者专题培训20次,同堂培训3次,进一步提升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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