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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司法局“三项举措”全力推动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高效开展

来源:银川市司法局 时间:2024-03-21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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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银川市进一步优化基层司法所职能定位,通过扎实开展司法协理员制度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司法所队伍建设,三项举措有效充实基层司法行政力量,构建专业化、职业化司法协理员队伍管理体系,更好发挥司法所在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全力提升司法所服务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强化培训赋能,提升司法协理员业务能力水平。按照分级分类培训原则,明确责任分工,由县(市)区司法局各科室负责司法协理员的初任培训和专项培训,司法所负责司法协理员的日常培训,通过业务技能专题培训班,将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系统操作使用贯穿其中,确保司法协理员深入了解工作性质和职责内容,切实提升司法协理员业务能力水平。

二是强化监管考核,助推司法协理员依法履职尽责。在日常考勤管理、警示教育学习、年终考核测评等活动中,坚持把在编干部与司法协理员一同管理、一视同仁,将考核主体延伸至司法协理员,从德、能、勤、纪、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明确考核结果与司法协理员年度考核、评优评先等直接挂钩。加强考勤管理,强化日常理论学习、警示教育、动态评比,全面、客观、公开、公正记录日常工作实绩,助推司法协理员依法履职尽责。

三是完善保障机制,激发司法协理员干事创业活力。按照自治区“基层服务专项计划”关于人员服务期间每人每年4.5万元的补贴标准,足额缴纳司法协理员“五险”,同时强化人文关怀,认真落实休息休假,鼓励提升学历文凭和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增强司法协理员的归属感和获得感。

全市现有司法协理员85名。去年以来,全市司法协理员参与排查矛盾纠纷2550次,参与调解矛盾纠纷696件,调解成功 599件,参与普法宣传1247次,参与乡镇(街道)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6次,在助力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基层法治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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