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第131号《公告》,按照《宁夏司法厅公告》要求,现将我市组织实施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全部实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填报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交纳考务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凡未在报名规定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的,不予补报。银川市不进行现场确认。
3、报名人员网上报名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需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成功后报名才真正完成。报名人员应牢记网上报名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和修改、打印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
(1)上传电子照片要求
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显示双肩、双耳,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电子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文件大小为40KB≤文件大小≤100KB。
(2)考务费
按照宁价费发[2004]58号文件的规定,我市报名人员每人应交纳220元考务费。报名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且上传照片成功后,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再次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通过网银支付功能交费,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并可打印报名凭证。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须于7月5日前上传照片,并于7月10日前网上交费成功,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考务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且不得再选择其他报名地重复报名;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所交纳的考务费不予退还。报名人员可于9月16日至27日,凭本人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到银川市司法局918房间领取发票,过期不予领取。
4、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于6月24日至28日到银川市司法局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地点:银川市司法局,行政中心办公大楼918房间(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
5、银川市办理报名咨询服务时间: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联系电话:0951-6888798。
6、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14日、15日。
试卷一:9月14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14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1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月15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6、准考证。
报名人员可于9月1日至9月1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准考证打印期限内到银川市司法局办理。
7、其他事项
本通知在《法治新报》、《银川晚报》和银川市司法局网站(网址:http://119.60.9.24:8088/pub/sfj/)上先后发布。
银川市司法局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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