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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银川市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16-06-12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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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司法部2016164号公告和宁夏司法厅公告要求,现就银川市组织实施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通知如下:

一、报名方式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个人信息、上传照片、交纳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报名时间为616日至75日。网上报名时间为616日至75日。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三、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应当提供本人近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蓝、红、白色底均可)电子证件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显示双肩、双耳,露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上传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手机照等电子照片,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拉伸、液化等PS操作。电子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40KB≤文件大小≤100KB此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

2报名人员网上报名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需经司法行政机关审核符合要求后才能进行网上交费。网上交费成功后报名才真正完成。报名人员应牢记网上报名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和修改、打印准考证和考试成绩通知单。

3、按照宁价费发200458号文件的规定,我市报名人员每人应交纳220元考务费。报名人员在网上填报信息且上传照片成功后,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再次登录司法部报名网站,通过网银支付功能交费,报名人员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并可打印报名凭证。

特别提醒:报名人员须于75日前上传照片,并于710日前网上交费成功,否则,视为无效报名。考务费交纳成功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报名地。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所交纳的考务费不予退还。报名人员可于10月中下旬,凭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凭证到到银川市司法局904房间领取发票。

4、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报名的,可在报名期间(工作日)到银川市司法局918房间(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5报名人员可于99日至2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报名人员因不具备网络通讯条件或无法自行操作等原因,不能完成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的,可在919日至21到银川市司法局918房间办理。

四、考试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24日、25日。

试卷一:924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24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2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四:925日下午14001730,考试时间210分钟。

五、其他事项

1、今年实施考场安全管理系统,考点入口处设置安检通道,扫描参考人员准考证、识别有效居民身份证、现场拍照进行人脸识别比对,请各位考生入场时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操作,按顺序入场。为避免安检拥堵,确保考生按时进入考场,建议考生每场考试前提前到达考点。

2、本通知同时在《宁夏法治报》、《银川晚报》和银川市司法局网站(网址:http://119.60.9.24:8088/pub/sfj/)上发布。考生可对照国家司法部和自治区司法厅的公告,了解报名条件、报名材料等相关信息。

3、银川市办理报名咨询服务时间为正常工作日的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咨询电话为09516888789,联系人:高国兴、李赛。

银川市司法局

          201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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