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7年银川市司法局落实全市综治(平安银川建设)工作任务分工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对照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银川市司法局
2017年3月10日
2017年银川市司法局落实全市综治
(平安银川建设)工作任务分工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银川市政法综治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责任,细化措施,按照《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综治(平安银川建设)工作要点暨任务分工>的通知》(银综治办发〔2017〕3号)要求,现对我局在全市综治(平安银川建设)工作中承担的10项工作任务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牵头工作
(一)加强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着力加强刑满释放、社区服刑人员帮扶教育,有效预防重新违法犯罪。一是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加强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间的衔接。完善与法院、监(所)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交付衔接机制,严格执行“报到回执、当面交接”等交付对接方法,力争做到社区矫正人员、法律文书移交“双到位”。二是配合自治区司法厅做好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试点工作,指导各县(市)区积极招募社区矫正社会志愿者并做好志愿者培训工作,进一步壮大社区矫正社会工作队伍。力争年内建成银川市社区矫正管理服务中心。三是强化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的日常监管,抓好入矫衔接环节,严格落实周听声、月见人,对个别不服从监管人员加大监管教育和报到次数,确保社区服刑人员不发生脱管失控。加强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系统录入工作,充分利用司法网络平台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动态监管。四是定期举办社区服刑人员心理疏导、谈心谈话和家属座谈会,强化集中教育,引导其珍惜自由和感恩社会。定期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进行法律法规、思想文化、公益劳动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实现有效帮教、安置、管理和监控,切实有效降低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风险,帮助他们顺利回归社会。
责任领导:李承强
责任科室: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局
责 任 人:钱志刚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25日前
二、配合工作
(二)积极推进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治理工作。在综治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办法》(宁党办〔2016〕33号)和《银川市健全和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意见》(银党办〔2016〕73号),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促进人民调解专业化,切实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并及时上报各类纠纷信息。
责任领导:李承强
责任科室:基层科
责 任 人:周立忠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三)配合抓好拖欠职工(农民工)工资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便捷地法律咨询服务,引导群众采取法律手段依法讨薪。继续将农民工群体列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针对农民工讨薪、工伤案件实行“三优”服务,即对因工致残的农民工优先接待、优先审查、优先办理,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指导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积极配合人社部门做好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的调解化解工作。
责任领导:杨志刚 李承强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科 基层科
责 任 人:冯 涛 周立忠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四)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治理工作。积极开展律师和法律宣传志愿者进校园活动,通过律师以案释法、讲法、模拟法庭、法律主题辩论赛等引导青少年学法,增强青少年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
构筑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积极与市公安局、检察院、人民法院沟通协调,完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机制,共同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针对青少年罪犯情绪不稳定、自尊心强、希望得到宽恕谅解、不受歧视等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辅导,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重塑人生,更好地融入社会。
责任领导:杨志刚 李 卒 李承强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科 法治宣传科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局
责 任 人:冯 涛 关 瑾 钱志刚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五)配合完成综治中心建设。按照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制定的综治中心建设实施意见,配合综治部门完成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综治中心和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建设,健全完善矛盾联调、工作联动、治安联防、平安联创、问题联治工作机制。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积极配合将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纳入综治中心统一管理,推进乡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资源和工作力量的有效整合。
责任领导:李承强
责任科室:基层科
责 任 人:周立忠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六)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配合建设社区防控网。配合综治部门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积极参与综治中心的建设,全面推广应用银川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台,为综治中心(站)配备领导班子以及开展工作建言献策,为加快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三级综治中心和村(社区)综治工作站建设做出积极努力,确保基层综治力量发挥更大作用。
责任领导:李承强
责任科室:基层科
责 任 人:周立忠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七)做好集体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突出问题整治。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积极配合国土部门做好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工作,依法维护被拆迁人员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群体性事件发生。制定印发《银川市法律援助工作实施意见》,在《法律援助条例》和《宁夏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基本事项范围基础上,将涉及劳动保障、婚姻家庭、土地承包纠纷等与民生紧密相关事项纳入法律援助事项范围。
责任领导:杨志刚 李承强
责任科室:法律援助科 基层科
责 任 人:冯 涛 周立忠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八)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联合工会、安监、公安、工商、城管、劳动、住建、国资、工信等部门,按照“谁用工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居住地、经商地、用工地和求学地为重点,加强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普及教育。在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上采取法治宣传教育专题、新闻报道等形式,深入开展流动人口法治宣传活动,做到“听有声、看有像、读有字”,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效果。
责任领导:李 卒
责任科室:法治宣传科
责 任 人:关 瑾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九)多部门联动落实安置帮教。加强与财政、民政、人社、教育、住建等部门沟通,认真落实安置帮教优惠政策,切实解决社矫安帮人员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有效落实救助管理措施。同时,积极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为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就学、就业等提供帮助。
责任领导:李承强
责任科室: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局
责 任 人:钱志刚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25日前
(十)推动乡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工作力量整合。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整合乡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工作资源的指导意见》(宁党办〔2017〕14号),积极配合综治部门做好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的整合工作,全力确保乡镇(街道)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力量整合到位。
责任领导:李承强
责任科室:基层科
责 任 人:周立忠
完成时限:2017年12月31日前
三、推广经验(3个方面6条)
(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
1、石嘴山市、银川市兴庆区建立健全医患纠纷“调赔结合”机制。
2、隆德县建立“125”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
3、沙坡头区创新“大调解”工作机制。
4、创新设立个人调解室。
(二)重点人群管理方面:
5、大武口区推行“1231”社区矫正保证人制度。
(三)信息化建设方面:
6、西夏区建立“互联网+法律服务”网络视频系统。
上述经验推广,经与自治区司法厅(基层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管理局、律公处)联系,目前,司法厅推广经验的具体办法没有出台,待自治区司法厅的推广经验具体办法下发后,我局再按照自治区司法厅的安排部署确定具体工作措施。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综治(平安银川建设)工作是推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局机关各科室要站在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动综治(平安银川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真按照《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综治(平安银川建设)工作要点暨任务分工>的通知》(银综治办发〔2017〕3号)和本实施方案要求,把综治(平安银川建设)责任分工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扎实推动综治(平安银川建设)工作。
二、抓好落实。局机关各责任科室和责任人要加强与服务行业、服务对象之间的沟通协调,定期交换信息、定期分析情况,找准问题,推动工作。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按时间、按进度推进综治(平安银川建设)工作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三督促检查。局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任务、时限等要求,强化督促检查。对督查发现不主动作为、不积极配合和被动应付、敷衍了事等影响平安建设的现象,将严格按程序问责、追责,确保由我局牵头的综治(平安银川建设)工作任务顺利实施、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