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银川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禁毒工作的意见》(银党发[2014]57号)和《银川市禁毒人民战争实施方案》的精神,认真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全市禁毒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现就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认真开展禁毒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如下:
一、进一步认清毒情形势,提高思想认识
切实提高禁毒工作的认识,按照市禁毒办的统一安排部署,将禁毒工作作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通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认清毒品的危害,动员一切力量抵制毒品侵害,使“禁毒人人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逐步形成全民禁毒工作格局。
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民禁毒的良好法治氛围
(一)深入开展禁毒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法治宣传教育。把禁毒法治宣传教育继续作为“七五”普法教育和今后法治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广泛开展面向群众的禁毒宣传教育。配合禁毒委成员单位积极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在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资料、法律咨询等传统形式上,积极开展新媒体禁毒知识宣传,运用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号开展禁毒法治教育活动,宣传《禁毒法》、《戒毒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禁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方针政策,以及毒品泛滥的严重危害和拒毒、防毒的相关知识,不断提高群众抵制毒品、参与禁毒的积极性。将禁毒宣传教育与公民法治教育结合起来,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提高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实效性,为禁毒斗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以青少年禁毒法治宣传为重点,完善法治副校长工作机制,深入开展中小学毒品预防专题教育,有计划地组织单位领导、普法骨干人员,在辖区各学校进行预防毒品教育和禁毒图片展教育,对学生进行直观、形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切实增强青少年“珍爱生命、拒绝毒品”的思想意识。
(三)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禁毒知识宣传。在“3﹒8”国际妇女节、“6.3”虎门销烟纪念日、“6﹒26”国际禁毒日和“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重大节日前后,密切配合宣传、公安、禁毒办等部门,发放宣传资料,宣传毒品知识、禁毒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
(四)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好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社区矫正的宣传工作。积极协助指导各司法所履行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和帮教职责,充分发挥安置帮教的作用,配合公安部门开展吸毒人员大排查活动,在强制隔离戒毒所与社区之间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健全以社区为平台,基层司法所参与的吸毒人员社会化矫正工作机制,做到在册戒毒的社区服刑人员底数清、管控到位,确保社会面上基本无失管、失控吸毒人员,切实做好社区矫正的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矫正帮教人员创业就业基地解决刑满释放人员就业安置问题或帮扶其自主创业。特别是针对涉毒违法犯罪的回归人员,要进行禁毒法治教育,并通过摸排、监控和思想教育、就业引导等手段,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改过自新,融入社会,缓解和消除对立、对抗情绪,最大限度消除涉毒不稳定因素。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市)区司法局要充分认识毒品的严重危害性以及禁毒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切实增强宣传打击毒品犯罪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确定工作重点,逐级分解任务,切实做到周密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按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禁毒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的禁毒工作要求,配合相关部门,利用法治公园、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宣传栏和法治宣传橱窗等阵地,加大禁毒教育宣传声势,展示毒品危害,宣传禁毒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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