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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银川考区考生温馨提示

来源:律师工作科 时间:2021-10-18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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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银川考区考生:

根据自治区疾控中心相关通知,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期间银川市发现一例外省返银输入性核酸检测阳性人员。请银川考区广大考生,尤其是外省来银考生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的相关流调结果活动轨迹,如考生本人存在密切接触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情形。请迅速做好个人防护,第一时间电话告知银川市司法局,同时告知所在辖区的疫情防控部门。现该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的初步流调结果活动轨迹已发布,详见银川市卫生监考委员会官网http://wjw.yinchuan.gov.cn。

银川市司法局联系电话:0951-5556689

银川市疫情防控部门联系电话:0951-8558303(兴庆区)

                               0951-5043348(金凤区)

0951-2078791(西夏区)

          0951-4021560(灵武市)

0951-8011489(永宁县)

0951-8061220(贺兰县)

银川市司法局

2021年10月18日


银川发现一例外省返银核酸检测阳性人员

2021年10月17日13:30,银川市接自治区疾控中心通知,要求组织对陕西核酸检测阳性人员(闫某、姜某,二人系夫妻)的密切接触者艾某某进行追踪排查。我市立即组织对艾某某及其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管控、核酸检测措施,22:06艾某某核酸检测阳性,立即由集中隔离点转入自治区第四人民医院(定点医院)隔离诊疗,10月18日3:40经自治区疾控中心复核结果仍为阳性。目前,已对艾某某的密接、次密接人员、风险监测人员开展全面排查追踪管控。

初步流调结果显示,艾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10月9日17:00,与陕西核酸检测阳性人员闫某夫妇在张掖市某饭店门口见面后回到宾馆;

10月10日—15日,艾某某与闫某夫妇一行人租两辆车共同游览丹霞、嘉峪关、胡杨林等景区;

10月15日12:06,乘坐火车K42(敦煌-北京)从嘉峪关站上车,铺位为9号车厢18下铺;

10月16日0:46到达银川,在火车站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出站后由家人驾车将其接回金凤区森林半岛小区家中,再未外出;

10月16日10:00从家中步行至金凤区亲水宴会中心订餐;

10月16日10:39步行回到家中;

10月16日12:04—13:41与家人步行至金凤区亲水宴会中心就餐;

10月16日13:55与朋友驾车到兴庆区满春家园、天成小区、静安园在中介陪同下看房;

10月16日15:56—16:30与家人在兴庆区天成小区站乘坐301公交车(车厢靠前老年专座就坐)到金凤区陶然水岸站下车,步行到家后再未外出,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10月17日9:00—9:37从家中步行至小区东门南京包子铺吃早餐,后步行回到家中,期间未与别人交流;

10月17日11:20—11:33自驾车到银川市第二人民医院采集核酸,采样后返回家中,再未外出,期间全程佩戴口罩;

10月17日13:40从家中到金凤区顶牛纯汤牛肉拉面(森林半岛店)就餐,接金凤区疾控中心电话后,打包面食回家就餐,后再未外出,直至被转入集中隔离点。

银川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广大市民,在此期间与艾某某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迅速做好个人防护,立即拨打社区或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电话(附后),不要外出,等待工作人员上门进行流调和核酸采样,主动配合社区(村)做好相应疫情管控措施。同时,请市民关注官方权威发布,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坚持出门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推广分餐公筷、垃圾分类投放、看病网上预约等文明健康生活习惯,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兴庆区 0951-8558303;金凤区 0951-5043348;

西夏区 0951-2078791;灵武市 0951-4021560;

永宁县 0951-8011489;贺兰县 0951-80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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