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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拟推荐“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名单公示

来源:银川市司法局 时间:2024-04-30 1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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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4〕11号)及《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做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综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情况,经各县(市)区和各单位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相关部门审核,拟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扬集体6个,个人5名;全区“八五”普法中期表扬集体19个,个人38名。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单位

中共银川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银川市司法局

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

银川市西夏区司法局

贺兰县司法局

灵武市司法局

二、拟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扬个人

叶元宏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

李  鹤  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室一级科员

王  坤  银川市金凤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室专干

吕正芳  永宁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小梅  贺兰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拟推荐全区“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单位推荐

银川市纪委监委

中共银川市委组织部

银川市公安局交警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

银川市妇女联合会

银川市总工会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全区“八五”普法中期表扬个人推荐名单

金龙珠  中共银川市委宣传部一级科员

王  婕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科长

李晶晶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孙剑平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高级主办)

侯海川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法规和执法监察科科长

廖  亮  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园林管理科副科长

盖  丽  银川市新闻传媒中心电视新闻编辑部副主任

马文嘉  银川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法规员

郭新龙  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五渡桥村党委书记、主任

刘易灵  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综合办公室一级科员

吴  萍  银川市兴庆区前进街银华社区党委书记

王丹妮   银川市兴庆区富宁街司法所所长、富宁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柴佳彬  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王  彬  银川市金凤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

柳彩云  银川市金凤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世俊  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刘小媛  银川市金凤区司法局贺兰山中路司法所所长

谈  泓  银川市金凤区司法局丰登司法所所长

朱  莹  银川市西夏区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孔德馨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四级主任科员

王  欢  银川市西夏区司法局怀远路司法所所长

惠  娟  银川市西夏区司法局一级科员

李  雯  银川市西夏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

邢瑞延  永宁县委宣传部宣传干事

马  远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政法委员、党委副书记

马  涛  永宁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

李  敬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金  瑞  永宁县望洪镇宋澄村党支部委员

潘赛颖  贺兰县司法局普法与公法室负责人

李卫卫  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代培培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  鲲  贺兰县洪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哈晓康  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党工委书记

杨  潇  中共灵武市委宣传部办公室负责人

杨晓慧  灵武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室主任

赵  鹏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马力勇  灵武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洁  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工作人员

公示期为2024年4月30日至5月9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拟推荐单位及个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反映,并提供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51-6888798 0951-6889537

传 真:0951-6889537

电子邮箱:ycyfzsb@126.com

邮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银川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银川市司法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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