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做好全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24〕11号)及《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做好“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综合“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检查情况,经各县(市)区和各单位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相关部门审核,拟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扬集体6个,个人5名;全区“八五”普法中期表扬集体19个,个人38名。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一、拟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单位
中共银川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银川市司法局
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
银川市西夏区司法局
贺兰县司法局
灵武市司法局
二、拟推荐全国“八五”普法中期表扬个人
叶元宏 银川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
李 鹤 银川市兴庆区司法局普法依法治理室一级科员
王 坤 银川市金凤区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室专干
吕正芳 永宁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马小梅 贺兰县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三、拟推荐全区“八五”普法中期表扬单位推荐
银川市纪委监委
中共银川市委组织部
银川市公安局交警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银川市税务局
银川市妇女联合会
银川市总工会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四、全区“八五”普法中期表扬个人推荐名单
金龙珠 中共银川市委宣传部一级科员
王 婕 银川市审批服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科科长
李晶晶 银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孙剑平 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二级高级主办)
侯海川 银川市自然资源局法规和执法监察科科长
廖 亮 银川市林草和园林管理局园林管理科副科长
盖 丽 银川市新闻传媒中心电视新闻编辑部副主任
马文嘉 银川市烟草专卖局(公司)法规员
郭新龙 银川市兴庆区掌政镇五渡桥村党委书记、主任
刘易灵 银川市兴庆区民政局综合办公室一级科员
吴 萍 银川市兴庆区前进街银华社区党委书记
王丹妮 银川市兴庆区富宁街司法所所长、富宁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挂职)
柴佳彬 银川市公安局兴庆区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
王 彬 银川市金凤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
柳彩云 银川市金凤区卫生健康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世俊 银川市公安局金凤区分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
刘小媛 银川市金凤区司法局贺兰山中路司法所所长
谈 泓 银川市金凤区司法局丰登司法所所长
朱 莹 银川市西夏区委政法委办公室主任
孔德馨 银川市西夏区人民检察院办公室副主任、四级主任科员
王 欢 银川市西夏区司法局怀远路司法所所长
惠 娟 银川市西夏区司法局一级科员
李 雯 银川市西夏区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
邢瑞延 永宁县委宣传部宣传干事
马 远 永宁县望远镇人民政府政法委员、党委副书记
马 涛 永宁县公安局法制大队教导员
李 敬 永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金 瑞 永宁县望洪镇宋澄村党支部委员
潘赛颖 贺兰县司法局普法与公法室负责人
李卫卫 国家税务总局贺兰县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代培培 贺兰县教育体育局综合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张 鲲 贺兰县洪广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哈晓康 贺兰县富兴街街道党工委书记
杨 潇 中共灵武市委宣传部办公室负责人
杨晓慧 灵武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室主任
赵 鹏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马力勇 灵武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 洁 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工作人员
公示期为2024年4月30日至5月9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拟推荐单位及个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反映,并提供证明材料及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51-6888798 0951-6889537
传 真:0951-6889537
电子邮箱:ycyfzsb@126.com
邮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银川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银川市司法局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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