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全区第三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发布公告、组织推荐、个人自荐、资格审查、集中面试、实地考察、拟任人选公示等程序,并经银川市司法局党委会议审议通过,决定选任冯媛等30人为第三届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五年,自2025年8月1日起至2030年7月31日止。
附件:银川市第三届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单
银川市司法局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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